合同未约定律师费法院不支持,工程结算确认后要抓紧收款-萧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322民初604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6月18日原告巢湖某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承包方)与被告安徽绿某佳园置业有限公司(发包方)签订《绿城岱湖世纪城玉兰园项目二标段栏杆扶手工程合同》,对承包范围、工程结算、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约定价款为3325133元,结算审核价款为3685221.58元,截至2023年6月14日,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384261.74元未支付。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并经被告竣工验收合格,且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开具相关发票,竣工结算表亦有被告相关工作人员签字,对合同价款双方已确认。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安徽绿某佳园置业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384261.74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但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和保函费的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却藏着三个容易被企业忽视的"坑",特别是做工程的企业要特别注意:
第一个坑:合同没写清楚的费用,法院基本不支持
原告要了律师费和保函费,但法院直接说"合同没约定,不支持"。很多企业觉得"反正我请了律师,钱应该对方出",但法律只看合同白纸黑字写的。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事先没说要加收包装费,事后就不能突然要这笔钱。
企业该怎么做:签合同时务必把可能产生的费用都写清楚,比如"如发生纠纷,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合理支出"。别嫌麻烦写详细,省得事后扯皮。
第二个坑:结算确认是"黄金证据"
原告能赢钱的关键,是手里有被告工作人员签字的工程结算表,还完成了验收、开了发票。这些材料就像"证据铁三角",让法院一看就明白"活干完了,钱该付了"。
企业该怎么做:工程完工后第一时间要对方签结算单,别不好意思催;验收必须留书面记录;发票开了要对方签收。手机拍个照、微信发个消息确认都算证据,千万别嫌麻烦。
第三个坑:欠款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原告从2023年6月14日开始算利息,但实际欠款可能更早。很多企业觉得"再等等,对方可能就付了",结果拖几年下来,本金没少,利息却越滚越多。法院只支持从明确欠款日开始算利息,之前的时间就白白损失了。
企业该怎么做:合同里明确约定"逾期付款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发现对方拖欠,30天内发书面催款函;超过60天还没动静,赶紧准备起诉,别给对方拖延空间。
特别提醒:工程款纠纷中,90%的败诉企业都栽在"证据不全"上。记住三句话:
- "没签字的结算单等于废纸"——必须拿到对方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 "没开发票的工程款难要"——及时开票并保留签收回执
- "拖过半年的欠款难收回"——超过3个月拖欠就该启动法律程序
最后送企业主一句大白话:签合同时多花1小时写清楚条款,能省下1年讨债的麻烦。工程干得再漂亮,收不到钱也是白忙活,从签合同那天起就要为"万一收不到钱"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