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需连带清偿 - 长垣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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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433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份,孙某受王某雇佣,在长垣某公司项目部A区1号车间从事车间墙木上行车梁的工作。务工结束后,王某与孙某于2024年8月2日进行结算,王某向孙某出具欠款条,载明“孙某在长垣县魏庄镇经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A区1号车间干活工资19700元,上车间墙行车梁。欠款人:王某(签字捺印)”。孙某只主张其中13000元劳务工资。
另查明,长垣某公司作为发包方将案涉工程发包给某乙有限公司,孙某借用某甲公司的资质承包了案涉工程,后王某与孙某协商工资标准,孙某受王某雇佣进行劳务。
法院判决结果:王某需在10日内支付孙某劳务费13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1%从2025年5月19日起算);某甲公司和孙某对这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孙某要求长垣某公司支付工资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千万别把工程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给个人,否则拖欠农民工工资时,企业得和包工头一起“买单”。法院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直接判某甲公司连带赔偿,就是因为孙某借用了它的资质干活——企业以为只是“挂个名”,结果却要为工人工资兜底。
对企业的重要提醒:
- 别当“影子老板”:很多企业以为把工程包给个人(比如包工头孙某),自己只收管理费就没事了。但一旦对方拖欠工资,法院会认定企业“允许个人以公司名义经营”,必须先替农民工垫付工资(事后才能向包工头追讨)。本案中某甲公司就吃了这个亏:孙某借它资质签合同,它以为不沾手实际施工,结果照样要赔钱。
- 分包必须“验明正身”:把工程分给其他公司前,务必查清对方有没有合法资质(比如建筑资质证书),千万别图省事让个人“挂靠”。本案长垣某公司把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某乙公司,就避免了责任;但某甲公司放任孙某借用资质,直接踩了红线。
- 管好工资支付环节:
- 要求分包方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比如通过银行转账,保留凭证);
- 在合同里写明“禁止转包给个人”,并约定若拖欠工资,分包方需承担违约金;
- 定期检查工地用工情况,发现包工头自己打欠条(像本案王某给孙某写欠条),马上介入处理。
一句话总结风险口诀:分包不查资质,工资自己垫底;挂靠看似省事,法院让你哭死。企业主们记住:合法分包是“护身符”,违法操作是“定时雷”。工资结清前,千万别当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