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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代偿房贷后可依法向购房者追回款项-禹州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禹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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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081民初159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日,禹州市某公司作为出卖人与司某作为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司某购买禹州市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禹州市褚河镇房屋一套,总价款587500元,首付款117500元,剩余470000元由司某向中国某银行禹州支行申请贷款支付。后禹州市某公司作为保证人,司某作为借款人及抵押人,中国某银行禹州支行作为贷款人,三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贷款金额470000元,贷款期限240个月,禹州市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因司某逾期未归还贷款本息,中国某银行禹州支行从禹州市某公司保证账户中分三次扣划款项:2024年6月27日扣划8071.15元,2024年9月26日扣划8535.46元,2024年12月27日扣划7873.32元,合计24479.93元。禹州市某公司代偿后向司某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司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禹州市某公司支付代偿款24479.93元及利息(以24479.93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31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206元由司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作为保证人如何防范“代偿后追不回”的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一个常见“坑”:企业(比如开发商)给客户贷款做担保,客户不还钱时,银行直接从企业账户扣款,但企业事后向客户追讨却可能困难重重。法院支持了禹州市某公司的诉求,核心依据就一句话:“你替别人还了债,法律就赋予你向对方要回这笔钱的权利。” 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因为准备不足,代偿后钱却要不回来,白白蒙受损失。

为什么企业容易“踩雷”?

给企业的3个实用避坑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操作)

  1. 合同必须写清楚“代偿后怎么追”

    • 担保类合同(比如房贷、供应链融资)里,一定要加一条:“若因您逾期导致我方代偿,您必须在X日内还清全部款项,并按日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本案中合同就有类似约定,成为胜诉关键)。
    • 通俗说:别只写“你要还钱”,得写明“几天内还”“不还多罚多少钱”。就像朋友借钱,光说“记得还”没用,得说“月底前还,否则每天多给10块”。
  2. 装个“自动警报”,别等扣款才行动

    • 和银行签协议时,要求开通“贷款逾期实时通知”:一旦客户还贷晚了,银行立刻短信提醒你。本案中禹州市某公司如果早收到通知,就能马上催客户,避免被连续扣款。
    • 通俗说:就像手机绑定信用卡消费提醒,花钱超支时马上知道,而不是等月底账单吓一跳。
  3. “小钱”也要当天追,别拖成“死账”

    • 发现代偿后,72小时内必须书面催收(微信、邮件都算),并保留证据。本案中禹州市某公司及时起诉,所以利息从代偿次月起算;如果拖半年,可能连利息都难主张。
    • 通俗说:同事借你50块,当场就该说“下周一还我”,而不是等年底才提,人家可能早忘了。

最后划重点:担保不是“做好事”,而是“担风险”。企业给人做担保前,先问自己:合同写清追偿条款了吗?有没有监控对方还款?代偿后敢不敢马上追?做好这三步,才能避免“替人还债却要不回钱”的悲剧。毕竟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企业——你留了证据,法院才帮你把钱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