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随意盖章借款需共同还款-林州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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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豫0581民初34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被告高某与被告程某曾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9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于2008年7月2日调解离婚。程某系林州市康某门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4年9月1日,高某为王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到现金20万元,到期日2016年9月1日,借条上加盖康某门窗公司印章。该借条背面注明:计息到2018年9月1日共还款272800元,2017年8-10月付清。
2015年1月25日,高某为王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到现金20万元,到期日2016年1月25日,借条上加盖公司印章。背面注明还款情况。
2015年1月26日,高某为王某出具两张借条,分别载明借到现金10万元和20万元,均加盖公司印章,背面注明还款情况。
2015年1月30日,高某为王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到现金10万元,加盖公司印章,背面注明还款情况。
2015年2月11日和2月24日,高某分别为王某出具借条,载明借到现金10万元和20万元,均加盖公司印章,背面注明还款情况。
上述7张借条本金合计120万元。出具借条后,高某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现金还款等方式向王某支付款项,包括2016年5月29日转账5万元、2017年1月25日收到33万元收据等。双方曾协商自2018年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高某主张曾为王某购买3万元家电应抵还款,但录音显示双方未就此达成一致。
法院判决:高某和林州市康某门窗有限公司共同偿还王某借款本金563139元及利息(自2023年3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完毕);驳回王某对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王某和高某、公司按比例负担。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的借钱还钱,实则暴露了企业经营中最容易踩的"坑":公司印章随意盖在个人借条上,企业就要当"冤大头"一起还钱!
为什么林州市康某门窗有限公司要替老板高某背锅?关键就在那7张借条上的公司印章。高某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钱,但每张借条都盖了公司公章。法院一看:印章代表公司意志,等于公司自己承认"这钱我一起借的",自然要和高某共同还钱。更扎心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明明毫不知情,但因为印章管理失控,公司照样脱不了责。反观高某的前妻程某,虽然曾是夫妻,但因2008年就已离婚,且借款没用于家庭生活,法院直接驳回了对她的起诉——这说明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的界限,比夫妻关系还重要!
企业老板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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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是"企业身份证",乱盖等于自认债务
很多老板觉得"盖个章而已,帮朋友走个账",但法律上盖章即代表公司行为。本案中康某门窗公司因印章管理松懈,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平白背上56万多元债务。建议: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外借必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尤其警惕"帮忙盖章"的熟人请求。 -
现金借款+模糊利息=争议炸弹
本案借条用"现金"方式出借,利息约定混乱(有说月息1.5分,有说5厘),导致还款金额扯皮近5年。企业借款务必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备注"借款"用途;利息必须写明年化利率(如"年利率6%"),避免"几分利"等口头说法。 -
还款凭证不规范,还了钱也白还
高某还款时存在重复打收条、礼金混淆等问题(如1000元礼金被误认为还款),导致法院只认126万元还款而非主张的151万元。企业还款必须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收据,写清"偿还XX年X月X日借款本金/利息",大额还款建议同步发书面确认函。
一句话记牢: 印章不乱盖、借款走公账、收据写清楚。别让一时的"方便",变成企业账户被冻结的麻烦!企业主应每季度核查印章使用记录,对存疑借款立即启动内部审计——毕竟,法律不会因为"我不知道"就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