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企业不严审资质或投保不足将面临高额赔偿风险-林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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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0581民初24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2月10日,段某与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担任模板岗位工作。2022年10月21日,段某在某某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高速项目工地完成支模工作后,未通过安全爬梯直接向下攀爬时跌落,导致右足跟部受伤,当日被送医诊断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21天,医疗费15464.4元由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垫付。经司法鉴定,段某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75天,误工期180天,后续治疗费约7000元。
法院判决:段某因自身未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承担30%责任;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雇主承担70%赔偿责任(约10.7万元);某某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将劳务分包给有资质公司不承担责任;四家保险公司共赔偿段某12.4万余元(其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并返还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垫付的医疗费1.2万余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关键三点要牢记
1. "一包了之"最危险:分包必须严审资质+全程盯安全
本案中,某某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将劳务分包给具备施工资质的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含施工劳务、建筑工程等),成功规避了赔偿责任。但反观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直接雇主却赔了10多万元,原因有二:
- 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虽称对段某进行过岗前安全教育,但未能证明其攀爬时有安全绳、防护网等设施,也未制止危险行为;
- 管理缺位酿大祸:段某作为模板工,本应通过安全爬梯上下,却因图省事直接攀爬模板跌落。法院认定雇主未尽到现场管理义务,需担70%主责。
企业应对:
- 分包前必须查验对方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保留书面记录;
- 每日开工前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防护网),拍照留存;
- 给工人做安全培训时,必须签字确认并录像,避免"走过场"。
2. 保险不是"免赔金牌":投保不足或条款不清照样赔钱
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额80万元),却仍要自掏腰包:
- 保险公司以"段某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为由拒赔,但法院认为: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向工人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 保险公司主张"十级伤残只赔1%"(即8000元),但因未能证明已向投保人解释该条款,法院按实际损失全额判赔。
企业应对:
- 足额投保是底线:按工程总价100%投保,避免"少保多干"(本案中保险公司以"未提供施工合同"质疑是否足额投保);
- 紧盯条款细节:要求保险公司用大字加粗说明"免赔情形"(如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让投保人签字确认;
- 别信口头承诺:所有保险沟通必须留存书面记录,微信截图、邮件都算证据。
3. 总包方别当"甩手掌柜":分包不等于责任转移
某某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之所以免责,关键在于两点:
- 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林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资质齐全);
- 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员安全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但若出现以下情况,总包方仍要背锅:
- 分包给无资质"包工头";
- 明知分包方安全措施不到位仍默许施工;
- 未监督分包方为工人买保险。
企业应对:
- 在分包合同中增加"安全违约条款":如分包方未落实安全措施,总包方可直接扣款整改;
- 每月抽查分包方保险单、安全培训记录,发现漏洞立即叫停;
- 总包方自己再买一份"建筑工程一切险",双重保障更稳妥。
血泪教训:本案中,段某自己承担30%责任,是因为法院认为"成年人应知道攀爬危险"。但对企业而言,工人的"明知故犯"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你没证据证明管过安全,就得为结果买单!
一句话总结:分包前查资质、施工中盯安全、投保时抠条款,三件事做扎实,才能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安全不是成本,而是企业最值钱的"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