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记录混乱导致无法证明已还清借款-济源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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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6850号(一审)、(2025)豫96民终1013号(二审)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1月1日刘某给李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李某现金肆拾万元(400000元),月息7厘利率,济源某公司,刘某。2021年11月1日,截至2022年年底还清。双方认可刘某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还款3万元,1月29日还款1万元,3月11日还款3万元,3月29日还款1万元,5月26日还款3万元,8月26日还款2万元,9月2日还款2万元,9月24日还款1万元,9月30日还款6000元,12月22日还款3万元,12月29日还款2万元,2022年共计还款216000元。2023年1月20日还款14000元,3月1日还款1万元,4月3日还款1万元,5月12日还款1万元,6月1日还款1万元,7月3日还款1万元,8月2日还款1万元,9月4日还款1万元,10月16日还款1万元,11月17日还款1万元,12月7日还借款1万元,2023年共计还款114000元。2024年1月25日还款1万元,2月26日还款1万元,5月23日还款1万元,6月28日还款1万元,2024年共计还款4万元。以上合计还款37万元,剩余本金3万元未还。另查明,济源某公司于2003登记注册,刘某为法定代表人,2021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某。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需向李某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自2024年6月29日起计算),同时支付截至2024年6月28日的利息42631元。刘某上诉称2021年12月12日还额外归还10万元,但法院未予采纳,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还款时没说清楚"还的是哪笔钱",可能让你白还钱还吃官司!
刘某明明转账47万元,却只被法院认定还了37万元,关键就在于那笔"神秘"的10万元。李某拿出微信记录证明:2021年12月12日这10万元是刘某归还其妻子燕某的借款,当天刘某还特意在微信里让李某"把借条还我"。而刘某自己在一审时已认可只还了37万元,二审突然改口却拿不出相反证据,法院当然不认账。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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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着还"的糊涂账
刘某同时欠李某夫妻俩钱,但每次还款都不注明用途。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把现金混在一起付钱,收银员根本分不清哪张钱买的是什么。企业如果同时有多笔借款,必须像分装糖果一样——每笔还款单独标注"归还XX合同第X期"。 -
口头承诺不作数
刘某辩称40万元其实是入股款,但写了借条就等于认账。就像你口头说"这钱是投资",白纸黑字却写"借款",法律只看纸面证据。企业任何资金往来,必须让书面文件和实际行为保持一致。 -
公司公章乱盖
借条上有济源某公司盖章,但刘某签字时已不是法定代表人。这就像用过期的公司章签合同——看似有公司担保,实则无效。企业公章必须"谁授权谁盖章",避免出现"人章分离"的尴尬。
3招教你守住钱袋子:
✅ 转账必备注
每次还款时,在银行备注栏写明:"归还2021年11月1日李某借款合同第X笔"。哪怕多打10个字,能省下万元律师费!
(例:20240628-还李某20211101借款1万)
✅ 建立"还款台账"
用Excel表格登记:日期、金额、对应合同、凭证编号。就像超市的进货单,一笔一笔清清楚楚。企业财务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遗漏马上补证据。
✅ "一债一清"原则
还清某笔借款后,立即让对方签《还款确认书》。就像网购确认收货——钱货两讫才算完。特别提醒:还清后一定要收回借条原件,或让对方写"借条作废"。
小提醒:微信聊天记录现在就是"电子借条"!本案中李某正是靠2021年12月12日当天的微信记录胜诉。企业日常沟通涉及钱款,记得:
① 重要对话及时备份到电脑
② 转账时同步发送文字说明(例:"此款用于归还XX合同借款")
③ 避免用"好的""收到"等模糊回复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证明"。企业管好资金流水,比多赚10万元更重要——毕竟,白纸黑字的证据,才是最值钱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