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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发工资不等于不存在劳动关系,日常管理行为是关键-巩义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2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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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豫01民终777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3月18日,巩义市擎天某有限公司与巩义市某某机械加工部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书》,约定擎天某公司委托某某加工部代加工钢模板,双方可互相代付员工工资。2022年3月28日,某某加工部为白某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白某自2022年3月26日起工作,擎天某公司通过转账向白某支付了2022年3月至8月的工资(1080元、5000元等),某某加工部支付了2022年9月工资4118元。白某在工作中身穿“擎天模板”字样的蓝色工装,并受擎天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通过“擎天模板”微信群安排工作、发布考勤要求(如通知穿工装上班、客户验收需加班等)。2022年9月25日,白某在工作中受伤。白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擎天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但仲裁委驳回请求。白某起诉后,一审法院仍驳回其诉求。

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确认白某与擎天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擎天某公司需支付白某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0616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企业别以为“代发工资”就能躲开劳动关系! 很多企业为省事或规避责任,和第三方签个“外包协议”,让对方“名义上”当雇主,自己却照样管员工、发指令、甚至让员工穿自家工装。但法院认的是“实际行为”——只要你日常管了人、安排了活,法律就认定你是真老板,得承担用工责任。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一定要避开

  1. “手太长”:不该管的别管
    擎天某公司明明说白某是某某加工部的员工,却让法定代表人杨某在微信群直接指挥白某加班、考勤、穿工装。这种“日常管理”是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铁证!
    ✅ 防范建议:如果是外包或合作,企业必须“甩手不管”。让合作方独立管理员工:考勤、排班、工作指令都由对方负责,你只验收成果。微信群千万别拉员工进自己工作群,更别说“穿我公司工装”这种话。

  2. “钱乱发”:工资别当“好人”
    擎天某公司以“代付工资”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但法院根本不信——工资是你发的,工装是你发的,出事时医疗费也是你同事垫的(周某付了3.2万元),这算哪门子“代付”?
    ✅ 防范建议

    • 如果是外包,工资必须由合作方直接支付,避免企业账户转账(哪怕协议写“代付”)。
    • 员工社保、意外险必须由合作方购买(本案中某某加工部买了雇主险,但法院认为不够,因实际管理在擎天某公司)。
    • 切记:别让员工觉得你是“真老板”——工装、门禁卡、工作证都印合作方名称,别混用企业标识。
  3. “协议假”:别指望一纸合同蒙混过关
    擎天某公司拿《委托加工协议》当挡箭牌,但法院发现:协议签于2022年3月,白某3月就穿工装上班了,显然员工根本不知情。企业自己日常行为“出卖”了协议真实性。
    ✅ 防范建议

    • 协议要真实履行!签协议后,员工必须和合作方签劳动合同、知晓工作归属。
    • 保留证据:如合作方对员工的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证明“管理权”真在对方手里。
    • 警惕“假外包”:如果员工长期在你车间干活、听你指挥,哪怕签了外包协议,法院也会判你担责(人社部2021年已明文整治这类“假外包”)。

说白了:法律只看“谁真正管人、发指令”。企业想合规用工,就两条路:

别为省小钱惹大祸——本案擎天某公司因没签合同,光双倍工资就赔了2万多元,要是员工工伤严重,赔偿可能翻十倍!用工规范不是成本,是给企业买的“免责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