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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能以不知情或服务问题为由随意拒交物业费-汉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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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24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
2020年12月16日,湖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科技园业主委员会签订了一份《某科技园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湖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某科技园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为3年(自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1元/㎡/月计收。2021年5月26日,湖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科技园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第二份《某科技园物业服务合同》,并已提交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合同主要约定:合同期为20年;办公楼、商业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按1.5元/㎡/月计收;业主按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拖欠物业费每日需按欠费金额1‰支付违约金。现两份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23年12月15日终止。
杨某系某工业园某号的业主,物业面积为1512.115㎡。汉川市某服装厂租赁杨某所有的某工业园某号从事服装生产,物业服务费由其交纳。至2023年12月15日止尚有物业费共计31046元未交纳。湖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多次催缴,两被告仍未交纳。
汉川市某服装厂辩称:物业公司停止供应蒸汽、无电工和电梯维修员、路灯不亮、垃圾清理不及时、污水倒灌等问题,且他们一直把物业费交给"孙某",并不知道有该物业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

  1. 汉川市某服装厂需在5日内支付物业服务费31046元,业主杨某对这笔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服装厂不交,业主必须垫付);
  2. 驳回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3. 案件受理费288元由汉川市某服装厂承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关键在"证据"和"责任"

这个案子看似是物业费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租户/业主)常犯的三大致命错误,直接导致"有理变没理"。下面用大白话拆解风险点,教您轻松避坑:

风险点1:"我不知道有这个合同"不是拒交费用的挡箭牌!

汉川市某服装厂声称"一直把钱交给孙某,不知道有这家物业公司",但法院根本不认这个理由。为什么?

风险点2:说"服务差"却拿不出证据?败诉没商量!

服装厂抱怨物业不修路灯、不清理垃圾,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光说不练等于白说

风险点3:业主和租户"互相甩锅",最后两头吃亏!

法院判业主杨某对租户欠费承担连带责任,意味着服装厂不交钱,业主的房子可能被查封。但物业也因服务质量问题丢了违约金——双方都没赢

结语:小疏忽酿大祸,专业支持省大钱

这个案子中,如果汉川市某服装厂提前保存污水倒灌的视频,或湖北某物业公司在服务时让业主签字确认,结果可能完全不同。法律从不保护"马大哈",只保护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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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改写自汉川市人民法院真实案例,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隐去。案例启示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