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不产生效力-当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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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582民初15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4月2日,李某在中国人寿当阳支公司投保了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A款),满期日期为2021年4月1日,保险金额为180000元。2020年4月25日10时,李某在砍伐树木时被砸伤,在当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6天,花去医疗费43418.05元。2021年2月23日,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李某因脑外伤治疗后,遗留右侧肢体偏瘫(肌力4级)伤残等级为七级;脑外伤后遗留右侧肢体偏瘫的后续治疗费约为4000元;误工损失日为伤残评定前一日;护理时间和营养时间均为90日。按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测算,李某的七级伤残损失为300808元(37601元/年×20年×40%)。中国人寿当阳支公司已给付李某37575.32元(医疗费33775.32元+住院津贴3800元)。
法院判决中国人寿当阳支公司还需向李某支付保险赔偿款142424.68元,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李某承担380元,中国人寿当阳支公司承担1570元。
三、核心观点论述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尤其是保险行业敲响了警钟:免责条款不是写在合同里就万事大吉,必须让客户真正"看到并理解",否则等于白写!
很多企业负责人认为,只要在合同里把免责条款印得密密麻麻,一旦出问题就能免责。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太天真了!法院明确指出:企业对免责条款有"提示和明确说明"的法定义务,如果不能证明已经履行了这个义务,这些条款就完全无效。
举个简单例子:就像你开餐厅,不能在菜单底部用小字写"本店对食物中毒概不负责"就完事。如果你没有专门提醒顾客注意这条,出了问题照样要赔钱。
对企业来说,防范这类风险其实很简单,关键做好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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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客户"签字画押"确认:不要只让客户在总合同上签个字。要单独准备一页"免责条款确认书",让客户明确写上"我已阅读并理解上述免责条款",再签字。就像买手机时店员会让你确认"已了解退换货规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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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方式留下证据:除了签字,还可以用手机录音、视频确认、短信回复等方式留存证据。比如让客户在手机上勾选"已阅读免责条款"并发送确认码,这些都能成为法庭上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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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要醒目:免责条款要用加粗、加大字号、不同颜色突出显示,不能和其他条款混在一起。就像交通标志要醒目一样,关键内容要让客户一眼就能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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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员工别"省事":很多销售人员为了快速成交,故意不解释免责条款。企业必须定期培训员工,让他们明白:今天省下的解释时间,可能换来明天的大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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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整证据链:从客户咨询到签约全过程,都要保留记录。客户问过什么、你回答了什么、怎么解释的,都要有据可查。就像餐厅留样一样,关键时刻这些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就是因为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向李某说明了免责条款,结果白白多赔了14万多。对企业来说,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损害了企业信誉。记住: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做好免责条款说明,可能就避免了日后几十万的损失!
四、专业服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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