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中不得用第三方债务抵销自身欠款-宜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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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84民初13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至2021年7月,被告陈某及其妻子张某多次向原告某甲公司赊购种子、农药等。2021年7月7日,张某就所欠货款给某甲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欠到某甲公司种子、农药结账后欠款捌万零壹佰贰拾捌<80128元>张某2021.7.7"的欠条。2021年7月11日,陈某就该日赊购除草剂货款给原告某甲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欠条农药除草剂贰仟壹佰陆拾元<2160.00元>陈某2021年7月11号"的欠条。陈某于2022年6月22日通过微信向某甲公司控股股东彭某付款10000元,剩余货款以某甲公司于2019年提前扣留其8万元的稻谷款、黄某欠某甲公司种子款无法结算为由拒绝支付,某甲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导致本案纠纷发生。
另查明,陈某、侯某等人诉某丙公司、徐某、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某丙公司、徐某、黄某没有按付款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陈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11月12日,某甲公司给陈某出具《证明》,内容为"2019年宜城法院在宜城某工贸执行黄某欠陈某稻谷款一事,共在宜城种业公司拿走黄某售粮凭证431288元,肆拾叁万壹仟贰佰捌拾捌元整。因黄某原欠某甲公司农资款捌万壹仟贰佰捌拾捌元整(81288.00元)。故法院实际执行黄某欠陈某货款为35万元整。特此证明。"
法院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甲公司支付种子、农药款722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228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的标准自2025年1月1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04元由陈某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欠别人的钱,不能因为别人欠第三人的钱,就理直气壮不还!陈某明明欠某甲公司7万多货款,却以"某甲公司之前扣了黄某欠我的稻谷款"为由拒绝支付,结果法院直接判他全额还钱加利息。
对企业老板来说,这案子藏着几个要命的法律风险点,我用大白话给您捋清楚:
风险一:别把不同人的债务"搅一锅粥"
陈某犯的最大错误,就是把"黄某欠某甲公司钱"和"自己欠某甲公司钱"混为一谈。法律上这叫"债务关系独立原则"——您和A的合同、A和B的合同,是两码事!就像您在超市买了奶粉没给钱,不能跟收银员说"因为隔壁老王欠我钱,所以这奶粉钱我就不付了"。企业交易中,务必管好自己的合同,别让别人的债务牵连到自己。
风险二:随手写的"证明"可能变"催命符"
某甲公司2019年好心给陈某开的那张《证明》,本想说明黄某欠款的事,结果被陈某拿来当"挡箭牌"。很多老板觉得"写个说明没啥",但法律上这种书面文件就是铁证!企业今后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尤其是涉及金额、债务关系的),必须经法务审核,避免一句话埋下大雷。
风险三:欠条不规范=白纸黑字也白搭
本案胜诉关键就是两张欠条:写清了欠款人、金额、时间,连大小写都齐全。但现实中我见过太多"今欠某甲公司货款(具体金额待算)"这种糊涂条子,最后打官司时对方一句"这钱早抵账了"就推翻。提醒各位:
✅ 欠条必须手写具体金额(阿拉伯数字+中文大写)
✅ 注明"货款性质"(如种子款/农药款)
✅ 由实际经手人签字(最好按手印)
✅ 留存送货单、收货单等配套证据
风险四:拖着不催债=主动放弃钱袋子
陈某从2021年欠款拖到2025年才被起诉,期间某甲公司多次催要。但很多企业遇到欠款总想着"再等等,别伤和气",结果超过3年诉讼时效就彻底凉凉!记住:
⚠️ 货款到期后立即发《催款函》(留存邮寄凭证)
⚠️ 每隔2个月电话/微信催一次(录音或截图)
⚠️ 超过6个月未付必须启动法律程序
四、征和律师给企业的贴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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