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签约主体不明晰将承担连带责任风险-颍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颍上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677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6月1日,颍上县明某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与颍上县六十铺镇马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甲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甲方将451.8亩现有藕田流转给乙方经营,用于水产养殖、水生蔬菜等;期限10年,从2018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流转费用每亩每年800元;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2018年上半年承包费每亩500元及下半年承包费每亩400元,第二次付款于2018年12月1日前支付每亩400元;此后每年分两期支付。颍上县明某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杨某、肖某、韩某均在乙方(承租人)处盖章或签名。

合同签订后,由杨某、肖某、韩某在马某社区交付的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2018年6月26日,颍上县明某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马某社区支付租金180700元、垫付款225900元。但从2018年12月1日起,杨某等人拒付租金。2020年4月27日,杨某等人向马某社区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5月23日前付清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租金361440元,但到期后未能履行。截止一审庭审,杨某等人仅支付租金90000元。

经测绘,涉案土地实际面积为447.66亩。根据颍上县六十铺镇人民政府证明:马某社区原有451.8亩土地原承包给案外人王某用于种藕养虾,2018年初因王某欠租引发上访,经协调,颍上县明某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接收了原承包地上的藕和虾,并垫付了王某拖欠的2018年上半年租金225900元。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土地流转合同》;颍上县明某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某、肖某、韩某共同支付租金624620元及利息;返还447.66亩土地。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点与企业防范建议

这个看似普通的土地承包纠纷,实则暗藏三大企业法律"雷区",稍有不慎就会让企业背上本可避免的债务!

雷区一:签约主体不清,公司与个人"连坐"担责

合同上既有公司盖章,又有杨某等三人签名,法院直接认定"公司+个人"为共同承租人,必须一起赔钱!更关键的是,明某湾公司后来换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新任刘徐干辩称"对合同不知情",但法院明确表示:公司是独立"法人",内部换人不影响对外责任。就像你家买了二手房,前任房主欠的物业费,新业主也得接着交!

企业避雷指南:

雷区二:垫付款≠租金,白花22万打水漂

明某湾公司垫付了前任王某的225900元租金,想从自己应缴租金里扣除,但法院不认!理由很扎心:没有书面约定"垫付款可抵租金",单方面认为等于没说。就像你替同事垫付餐费,没说好"下次他请",事后就不能强行扣他工资。

企业避雷指南:

雷区三:口头承诺全作废,土地未还照样计租

杨某等人辩称"2020年5月已口头承诺付钱,合同应那时解除",但法院发现他们直到10月底还在地里种水稻!只要没正式交还土地,租金就一直算到实际返还日。好比你租的房子没退钥匙,即使不住了也得交房租。

企业避雷指南:

写给企业家的真心话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不是签完就万事大吉,而是风险防控的开始。农业项目周期长、变数多,一个疏忽可能让企业损失几十万。特别是签约环节的"三个必须":主体必须清晰、款项必须明示、交接必须留痕——看似繁琐,实则是企业最值钱的"护身符"。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服务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建议企业:别等官司打到家门口才想起法律。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专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控方案,从合同起草到纠纷预防全程护航。极高的性价比,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力量帮您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让经营更安心、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