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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口头承诺工伤赔偿金额无证据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桐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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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皖0881民初4393号(一审)、(2021)皖08民终4320号(二审)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桐城某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汪某于2019年8月23日到该公司上班,从事打包装卸工作,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发放。2019年12月29日,汪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安排人员送其至桐城市人民医院治疗,后转至安庆市立医院治疗,未住院。公司已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汪某康复后于2020年3月11日返回公司上班,于2020年9月辞职,2020年3月至9月工资正常发放。公司还安排汪某女儿照顾(其女儿也在公司上班,此期间工资照常发放)。2020年8月11日,桐城市人社局认定汪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1年4月9日,经鉴定,汪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十级,鉴定费280元。桐城某美公司未为汪某购买工伤保险。汪某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工资分别为1080元、3380元、4142元、3696.5元、4040元、1152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桐城某美公司支付汪某工伤保险待遇95914.5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702.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12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900元等。桐城某美公司上诉称双方已口头约定仅支付4万元,但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口头协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全额支付近9.6万元赔偿。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是:企业试图通过口头约定降低工伤赔偿金额,却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不得不按照法定标准全额赔偿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当时员工自己同意只拿4万,现在反悔了也得认账!"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认账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是铁律。桐城某美公司声称和汪某口头约定只赔4万,却拿不出任何聊天记录、录音或书面协议,而汪某又坚决否认,法院只能按照法定标准判赔近10万元。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1. "口头承诺"等于没有承诺
    工伤赔偿这类重大事项,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法律上就视为没约定。本案中,公司负责人可能确实和员工谈过"4万了事",但既没录音也没签字,员工事后反悔,企业只能吃哑巴亏。正确做法:任何赔偿协议必须形成书面文件,详细列明赔偿项目、金额、支付方式,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再让员工写收条。

  2. 不买工伤保险=自担全部风险
    本案最冤的是,如果公司依法为汪某买了工伤保险,90%的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将由社保基金支付,公司只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少量费用。但因未参保,所有费用全由公司自掏腰包。记住: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每年几千元的保费,能避免动辄几万、几十万的赔偿风险,是最划算的"企业保险"。

  3. "省钱"操作反而更费钱
    公司本想通过口头压低赔偿"省"几万元,结果因证据不足赔了近10万,还搭上诉讼费和时间成本。更麻烦的是,这种纠纷一旦发生,员工往往还会追加索要加班费、经济补偿等其他权益,小问题可能演变成大麻烦。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特别提醒:很多老板认为"小企业不用太正规",但恰恰是小微企业最扛不住一起工伤诉讼。本案赔偿金额近10万,对年利润几十万的小厂已是重大打击。依法用工不是增加成本,而是避免致命风险的必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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