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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固定回报”投资协议时务必警惕法律风险 - 庐江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庐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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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皖0124民初1041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庐江县某村村委会作为甲方与安徽某农公司作为乙方于2023年6月12日签订了《庐江县某产业园资金入股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甲方一次性出资200万元,投资期限3年;乙方承诺年固定收益6%,并于每年5月31日前支付;投资期满后乙方需全额返还200万元本金;甲方不参与乙方生产经营,仅派1人担任监事长监督项目。协议还约定,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收益,需在支付固定收益基础上额外支付30%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某村村委会于2023年6月12日转账200万元给安徽某农公司。此后,安徽某农公司仅于2023年12月22日支付9万元、2025年1月25日支付5万元,合计14万元。经多次催要,安徽某农公司仍拖欠剩余10万元收益未付。
法院判决:安徽某农公司需在15日内向某村村委会支付欠付的10万元收益款及3.6万元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10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别让“投资协议”变成“借贷陷阱”

这个案子表面是投资合作,实则暗藏巨大风险——约定固定回报、不担风险的“投资”,法院会直接认定为“借贷”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真正的投资合作必须“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本案中,某村村委会只拿6%固定收益、不参与经营、本金 guaranteed(有保障)返还,完全不符合投资本质。法院一针见血指出:这属于“名为投资,实为借款”。结果呢?安徽某农公司不仅得还10万元“收益”(实为利息),还得额外赔3.6万元违约金。
对企业敲响警钟:

  1. 别玩文字游戏:用“入股”“合作”包装借款,签合同时写“固定收益”“保本返还”,一旦出事,法院会穿透表面认定真实法律关系。企业以为规避了借贷限制,实则可能背负更高违约成本。
  2. 固定回报是双刃剑:承诺固定收益看似吸引投资者,但若企业资金紧张无法履约,利息+违约金叠加计算(本案中6%+1.8%),极易超过法律保护上限(LPR的4倍),引发诉讼风险。
  3. 村民委员会都能告赢,企业更难逃责:本案原告是村委会,若换成商业企业,对方追债会更专业、更坚决。尤其当协议漏洞明显时,企业败诉几乎是“板上钉钉”。
    企业如何防范?
    真实投资必须真担风险:如果想做股权投资,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亏损共担”“收益浮动”,避免出现“保本”“固定利率”等字眼。
    借贷需求直接签借款合同:需要融资时,老老实实签规范的借款协议,明确利率、还款时间。合法借贷受法律保护,比“伪装投资”更安全。
    签字前务必找律师把关:合同里任何一条“看似无害”的条款(比如本案的“年度固定收益30%违约金”),都可能成为日后索赔的利器。专业律师能帮您识别雷区,避免“赢了合作,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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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物及企业名称已做合规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