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别想甩锅给第三方,合同责任必须自己扛——凤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4民终86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22日,凤台某商店与淮南某猫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约定凤台某商店向淮南某猫公司供货,淮南某猫公司从所售出的货款中提取10%后向凤台某商店支付货款。2020年5月到6月期间,淮南某猫公司共计销售凤台某商店供货的奶粉等商品7994.7元,按约定应支付货款7195元。但淮南某猫公司以已和兴某超市解除合作协议、且约定货款由兴某超市承担为由,拒绝支付这笔钱。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淮南某猫公司必须向凤台某商店支付7195元货款,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淮南某猫公司的上诉。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合同签了字,责任就得自己扛,别指望拿“和别人说好了”当挡箭牌。
听起来是不是很常见?很多企业觉得:“我和第三方合作呢,出了问题让第三方赔就行。”但法院这次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淮南某猫公司辩称“货是送到兴某超市卖的,我和兴某超市说好了货款归他们管”,可法院直接指出:合同是你和凤台某商店签的,钱就得你付!你和兴某超市的私下约定,对凤台某商店根本没约束力。这就是法律里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管签合同的双方,不能随便把责任推给外人。
对企业来说,这3个风险点必须警惕:
- 别轻信“合作方兜底”的口头承诺:淮南某猫公司以为和兴某超市签了解除协议就能甩锅,但法院根本不认。现实中,很多企业合作时口头说“出了事我负责”,结果一出纠纷就扯皮。记住:只有白纸黑字写进合同的责任分配才有效,否则法院只认你和客户之间的原始合同。
- 供货或合作必须锁定责任主体:凤台某商店只认淮南某猫公司要钱,因为合同是和它签的。如果你是供货方,别管货最后送到哪,必须确保合同里写清“谁是付款人”;如果你是平台方(如淮南某猫公司),别让第三方直接接触供应商,否则容易被当成唯一责任人。
- 证据要“签字画押”才管用:淮南某猫公司说凤台某商店的销量单没人签字,不认可金额。法院却说:你拿不出反证,就得认账!企业平时收货、对账,一定要让对方签字确认,微信记录、打印单这些“电子证据”必须保存完整,否则打官司时哑巴吃黄连。
简单说: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明确责任,比事后花10万打官司强百倍。 别等客户拿着合同上门讨债,才后悔“我以为别人会管”。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类似咨询。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专帮企业堵住合同漏洞——从起草条款到风险预警,让您生意做得安心。更贴心的是,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实力说话,不收冤枉钱。别让一个疏忽变成真金白银的损失,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