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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逾期不还将面临全额本金利息及律师费追偿-孝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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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02民初647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6日,汉川市某下烟酒城作为借款人、云某作为共同借款人,通过网上银行与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小微快贷借款合同》,申请贷款50万元,期限一年(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6日),年利率4.05%(LPR加40基点),每月20日结息,逾期还款按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银行按约发放贷款后,被告未按时还款。截至2024年6月20日,被告拖欠本金462,847.23元、利息(含复利、罚息)8,829.30元。此外,银行为追讨债务,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实际支付律师费3,000元。

法院判决:汉川市某下烟酒城和云某需在10日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462,847.23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4年6月20日利息为8,829.30元,之后按合同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并额外支付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企业借钱不按时还,银行不仅能追回本金和利息,还能让你多掏“冤枉钱”——比如高额罚息、复利,甚至律师费! 很多老板以为“拖一拖”没什么大不了,但法院判决直接打了脸: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的条款,法院一定支持。

为什么这个案例值得所有企业警惕?

  1. 逾期成本远超想象
    合同约定“逾期罚息上浮50%”,这意味着原本4.05%的年利率,一逾期就变成6.075%。更麻烦的是,利息还会“滚雪球”——复利(利息再生利息)让欠款像雪球越滚越大。本案中,短短几个月就产生近9,000元额外费用。企业主千万别拿“暂时周转困难”当借口,拖一天就多付一天“天价利息”。

  2. 电子合同也是“铁证据”
    本案借款是通过网上银行签的电子合同,被告以为“没签纸质文件”就能耍赖?法院直接认定:电子渠道操作视为本人真实意愿,全程留痕不可抵赖。现在企业常用APP、网银办业务,但千万记住:手机点一下等于签合同! 操作前务必看清每一条小字,特别是“罚息”“律师费承担”等条款——别等银行起诉了才喊冤。

  3. 缺席审判=自动认输
    被告云某和烟酒城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玩消失”,结果法院缺席判决,银行的诉求全被支持。现实中,很多老板怕见律师、躲着法院通知,以为不露面就没事。其实恰恰相反:你不来应诉,法院只会按银行说的判! 一旦缺席,连协商分期还款的机会都没了。

给企业的3个保命建议

企业借钱是常态,但别让“信用”变成“负债”。按时履约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省钱保命的底线——毕竟,法院的判决书可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条款”就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