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冒牌业务员 收款风险,企业可能需返还货款-肥东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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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0)皖0122民初653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6月12日,沈某与自称是合肥西某门窗有限公司业务员的曾某签订了一份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和八角窗定制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对相关事项作了约定,其中包括制作款为60000元。协议签订后,沈某于当日及次日分两次向曾某支付货款共计31000元。后在产品制作过程中,业务员曾某未按合同约定执行,而是以种种借口向沈某催要剩余29000元,争论无果后,沈某找到合肥西某门窗有限公司理论,并当场得到郑某明所承诺一切后,这才于同年7月30日将下余29000元款项支付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明的支付宝账户内。后由于门窗制作迟迟未能完成,沈某找到合肥西某门窗有限公司要求其尽快完成剩下的玻璃幕墙和八角窗制作,该公司以曾某并非其公司员工,并于2020年6月12日向沈某出具说明:"曾某是我公司一个普通客户,并非我公司员工",拒绝履行曾某与沈某签订的玻璃幕墙和八角窗制作的合同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合肥西某门窗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沈某货款29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3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就像现实版的"李鬼遇上李逵"——有人冒充你公司业务员收了客户钱,你公司稀里糊涂收了尾款,结果活没干完还得把钱退回去。为什么法院判企业败诉?关键点就三个:
1. "口头承诺"惹大祸
客户找上门质疑"业务员"身份时,公司老板郑某明说"一切包在我身上",这句看似安抚的话在法律上成了"致命承诺"。法院认为,正是这句话让客户有理由相信曾某是公司员工。现实中很多老板为平息客户不满随口承诺,却不知这可能让企业背上千斤担。
2. 收款账户埋雷
客户把29000元直接打到老板个人支付宝,这个操作太危险!公司明明有对公账户,却用私人账户收款,相当于主动模糊了"个人行为"和"公司行为"的界限。就像你开餐馆却让顾客把钱塞进你裤兜,出了问题能说清吗?
3. "翻脸不认人"吃大亏
前期收钱时不说清楚,等客户来要货时才甩出"说明"说"曾某不是我员工",这种"收钱时认账、出事就翻脸"的做法,法院当然不买账。这就好比你借朋友钱时说"放心我认",到还款日却说"谁说是我借的",能行得通吗?
企业避坑指南:三不原则
- 不收"身份不明"的款项:客户坚持要付到私人账户?必须当场出具《付款确认书》,写明"此款系客户自愿支付,与公司业务无关"
- 不做"模糊承诺":遇到客户投诉,先说"我们先核实",切忌"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这类话,核实后要签书面处理协议
- 不放任"冒名现象":发现有人冒充业务员,48小时内向所有客户发《身份澄清函》,最好同步在官网公示
特别提醒建材、装修类企业:这类行业最容易出现"业务员跑单"。建议给每位业务员配带二维码的电子工牌,客户扫码就能查证员工身份和授权范围,既方便客户又保护企业。
企业朋友们记住:省一时口舌之快、图一时收款之便,可能换来数倍的损失。法律不会因为"我不知道"就网开一面,但会因为"我有证据证明我尽责了"而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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