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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管理漏洞易引发连带赔偿风险 -旌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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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1825民初105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5月5日10时40分,王某驾驶皖E×××××号重型自卸货车,沿330国道行驶至330国道641公里+400米处,与胡某驾驶的皖P×××××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和胡某受伤、两车受损。胡某伤后到旌德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至泾县中医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旌德县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无责任。王某所驾车辆在某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马鞍山某火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分公司是该车所有人。胡某伤情经鉴定: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法院判决:某产保险公司赔偿胡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38834.4元;王某个人赔偿胡某鉴定费660元;驳回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车辆管理不规范,小心“背锅”赔钱!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交通事故,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隐形炸弹”:车辆所有人(如马鞍山某火公司)若无法证明与驾驶员的关系,可能被卷入赔偿纠纷,甚至间接承担损失

法院为什么没让马鞍山某火公司赔钱?关键在于——王某没提交证据证明他和公司是啥关系(比如挂靠、雇佣还是租车)。虽然保险公司最终在交强险内赔了大头,但王某个人还得掏660元鉴定费。试想:如果事故更严重(比如伤者残疾),而企业又说不清“车到底谁在用”,法院很可能直接判企业连带赔偿!更值得警惕的是,胡某主张的误工费被法院调低了——他用微信转账记录证明日收入370元,但法院认为“转账用途不明”,只按行业平均标准算。这提醒企业:员工受伤索赔时,若收入证明不规范,企业可能多掏冤枉钱

企业如何避坑?3招防“背锅”

  1. 关系必须“白纸黑字”
    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如挂靠司机、外包运输),必须签书面协议!写清责任归属、保险购买义务、事故处理流程。像本案中,如果马鞍山某火公司和王某有份挂靠合同,就能避免“关系不明”的尴尬。
  2. 证据要“铁证如山”
    日常保留好合同、保险单、驾驶员资质证明。员工收入别用私人微信转账发工资——这既不合规,出事时法院还不认!改用对公账户+工资条,既合法又防纠纷。
  3. 保险要“买足买全”
    交强险保额有限(仅20万),商业三者险建议买200万以上。本案因保额充足,保险公司扛下了主要赔偿。但若保额不足,缺口可能转嫁给企业!

小疏忽酿大祸:企业常觉得“车借给熟人开没事”,但一旦出事,说不清关系=自找麻烦。定期检查车辆管理漏洞,比事后打官司省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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