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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协议后反悔不履约将失去定金-汉川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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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15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1日下午,向某念到汉川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某某某某府看房,看中了号楼号商铺,向某念当晚18:47向该公司销售人员微信支付1万元定金,并签订《某某某某府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向某念须在签订协议后3日内付清全部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房款,视为放弃购买,已缴定金转为违约金归该公司所有。

2023年10月5日、7日,该公司多次联系向某念要求按协议支付房款,但向某念以第三条房款支付方式未协商好为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不支付房款。10月8日,该公司通过微信向向某念发送《通知书》,要求3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房款,逾期将扣没定金。之后,向某念仍未签订合同。该公司随后将商铺另行出售。

向某念起诉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向某念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正式合同,构成违约,根据协议约定,定金应归该公司所有。最终,法院驳回了向某念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向某念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消费者维权失败,实际上给企业提供了重要警示:规范签订协议、明确约定条款,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护身符"

很多企业认为,只要客户交了定金,房子就"稳了",却忽略了协议条款的严谨性。本案中,汉川某地产公司之所以胜诉,关键在于三点:

  1. 预售资质齐全:公司在销售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合法销售的前提。很多企业因急于回款,在未取得必要证照时就收定金,一旦发生纠纷,不仅定金要退,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2. 协议条款清晰: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限(3日内)、违约后果(定金不退),且用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很多企业使用格式合同却未做重点标注,一旦产生争议,法院可能认定该条款无效。

  3. 履约过程规范:公司多次催告、发送书面通知,保留了完整证据链。现实中,不少企业仅口头催促,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已尽通知义务。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特别提醒:很多销售人员为促成交易,口头承诺"可以商量付款时间",却不在协议中注明,导致纠纷时企业百口莫辩。记住:"白纸黑字大于千言万语",所有约定必须写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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