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字就跑不掉!企业主张 虚假合同 无效难获法院支持-宜昌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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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民终6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2月22日,葛洲坝人民法院裁定将宜昌某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枝江市镇村**工业园的土地及厂房(含5栋厂房和1栋公租房)作价4746万元,交付给枝江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此后,该厂房由6家企业分区使用,包括宜昌某山有限公司、枝江市某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
2022年,枝江某行与宜昌某山公司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约定宜昌某山公司整体租赁38833.49平方米厂房,年租金80万元,租期自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宜昌某山公司支付了657500元租金后,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占用厂房。枝江某行起诉要求其返还公租房、支付欠租14.25万元及房屋占用费30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宜昌某山公司需:
- 于2025年6月30日前返还公租房;
- 支付欠租14.25万元及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的占用费85.9万元。
宜昌某山公司上诉称:双方实际约定其仅承租部分厂房,其余厂房仅代收租金,《不动产租赁合同》是为帮枝江某行"完善档案"签订的虚假合同,应属无效,占用费应按38万元/年计算。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合同有效,占用费按80万元/年计算。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签字前务必想清楚!
这个案子暴露了一个致命误区:企业以为签了"假合同"事后能赖账,结果法院根本不买账! 宜昌某山公司主张"合同是配合银行做材料",但法院一针见血指出:
"合同条款写得清清楚楚,你按约定付过钱,还催别人交租金——这哪像假合同?"
对企业最实在的3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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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签个字"等于签字画押
宜昌某山公司说签合同是为了帮银行"完善档案",但合同白纸黑字写了"整体租赁38833平方米,年租80万"。法院直接认定:你收了别人的租金转交给银行,还按合同付了钱,就等于认了这个数!千万记住:所有签字文件都是"呈堂证供",别信"走个形式"的口头承诺。 -
录音微信≠免死金牌
公司拿出录音证明银行同意"只收自己用的租金",但法院发现:录音里银行根本没明确答应!关键细节:- 如果口头说"只租一半",合同里却写"整体租赁",法院优先看合同;
- 对方工作人员随口一说,不等于公司正式承诺。
企业实操建议: 凡有特殊约定,必须写进合同补充条款,或单独签书面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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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案子判得轻"救不了你
宜昌某山公司搬出另案判决(其他5家公司按38万/年付占用费),但法院说:"那是新业主告你占厂房,这是银行告你违约——两码事!"- 同一个厂房,不同法律关系下责任完全不同;
- 你和银行签了80万/年的合同,就别指望用38万/年的标准抵赖。
血泪教训: 别幻想"别人少交钱,你也能少交",合同是你和对方的"私约",不牵连第三人!
总结一句话:合同不是纸老虎,签了字就得认! 企业签租赁合同时,必须:
✅ 逐条核对面积、租金、责任;
✅ 拒绝"先签字后补内容";
✅ 特殊约定必须落纸为证。
否则,就像本案企业一样,多花71万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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