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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仍被认定劳动关系-天门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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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96民终21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3月23日,史某经严某(湖北某本科技服饰有限公司经理)招聘到公司从事服装质量检测工作。史某入职后,每天上下班均在公司内部考勤机打卡,并加入名称为"天门公司员工交流群"的微信工作群,群内有严某等人。2020年4月22日、5月23日,湖北某本科技服饰有限公司通过公司账户向史某的银行卡发放了3月工资1069.93元、4月工资2798.18元。2020年8月18日,史某向天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湖北某本科技服饰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在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存在劳动关系。湖北某本科技服饰有限公司不服,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揭示了企业用工中一个普遍存在的误区:认为"临时工"、"计时工"就不用签劳动合同,甚至让员工签署"放弃社保申请书"就能规避法律责任。法院的判决明确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为什么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国家规定,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看有没有签合同,而是看三个关键点: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公司是合法注册企业,员工是适龄劳动者);
  2. 劳动者是否接受公司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并获得报酬;
  3. 劳动者的工作是否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个案例中:

企业常犯的三大错误:

  1. "临时工"误区:公司认为史某是"计时制临时工",所以不算正式员工。但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无论工作时间长短,都构成劳动关系。公司不能以"临时"为由逃避法律责任。

  2. "放弃社保"陷阱:公司让史某签了"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书",以为这样就能免除社保缴纳义务。但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协议免除。员工签的"放弃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3. "计时发薪"误区:公司认为按小时计酬就不算劳动关系。但支付方式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无论是月薪、计时还是计件,只要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业务,就是劳动关系。

企业该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1. 规范用工,该签合同就签合同:不要以为不签合同就能省钱省事。根据《劳动合同法》,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要支付双倍工资。即使短期用工,也要签订简易劳动合同。

  2. 别让员工签"放弃社保"文件:这种文件不仅无效,反而会成为企业违法的证据。企业应当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短期工可以协商缴纳工伤保险等必要险种。

  3. 管理要规范,证据要保留:如果确实是劳务关系(如临时外包服务),应当签订明确的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是平等合作关系而非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并保留好工作成果、付款凭证等证据。

  4. 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你管我干",劳务关系是"你买我服务"。如果员工需要遵守你的考勤制度、工作流程,那就是劳动关系;如果只是按成果付费、不参与日常管理,才可能是劳务关系。

  5. 做好入职培训和制度公示:新员工入职时,应当明确告知公司规章制度,并让员工签字确认。但同时,这些制度必须依法制定并公示,不能以"制度不适用"为由规避劳动关系认定。

企业常常为了省事或省钱,在用工管理上打擦边球,殊不知这些"小聪明"最终会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本案中,湖北某本科技服饰有限公司以为找到了"临时工"的漏洞,结果不仅输了官司,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更可能面临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等后续责任。真正的省钱之道是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避免劳动纠纷。

律师提醒

作为企业,用工规范不是负担,而是保护。一次规范的劳动合同签订,远比一次劳动争议官司来得经济实惠。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深知中小企业的需求,因此推出极具性价比的法律顾问套餐,更有"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服务模式,让企业真正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无需承担前期风险。用工无小事,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