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合同条款是追回欠款的关键保障 - 阳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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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22民初246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6月3日,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县支行与乐某通过线下面签方式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乐某授信借款额度20万元,额度存续期最长25个月,单笔借款期限24个月;乐某以进货为由支用20万元,借期2年,年利率6.15%,罚息利率7.995%,还款方式为按周期结息到期还本。同日,银行向乐某账户放款2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12日,乐某仅偿还本金306.94元,剩余本金199,693.06元未还,欠付利息及罚息1,611.59元,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乐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银行本金199,693.06元、利息及罚息1,611.59元(截至2024年10月12日),后续逾期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2,160元由乐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借款合同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忽视的致命漏洞:合同条款写得模糊不清,追债时就可能“竹篮打水”。乐某欠钱不还,银行能快速胜诉,关键不是靠“人情”,而是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了罚息怎么算、利息怎么收——年利率6.15%、罚息加收30%到7.995%,连“按周期结息”这种细节都没漏掉。法院一看:条款合法、证据齐全,直接支持银行。
反过来想:如果合同里只写“利率按市场行情”,或“逾期要付罚息”却没说具体算法,银行很可能败诉!为什么?因为法官没法凭空算钱,模糊条款等于没约定。企业常犯的错就是:
- 怕麻烦,条款写太简略:比如只写“利息按约定”,却不写明数字或计算方式;
- 忽略证据留存:放款、催收过程没留书面记录,对方耍赖时说不清;
- 以为“口头说好就行”:本案中银行坚持线下面签合同,才避免争议。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 数字必须“钉死”:签合同时,把利率、罚息、还款周期全写成具体数字(如“年利率6.15%”),别用“大概”“左右”这种词。哪怕对方嫌啰嗦,也得坚持——省这一行字,可能损失几十万。
- 催收要“留痕”:对方逾期后,微信、短信催款时别只说“快还钱”,加上“根据合同第X条,您已欠本金XX元、罚息XX元”,并保存记录。本案银行胜诉,就因多次催讨有证据。
- 别等“跑路”才行动:乐某从2024年9月逾期,银行10月就起诉。企业发现客户拖欠,30天内必须书面催告,超期可能丧失部分权利。
记住:合同不是“走过场”,而是你的“讨债武器”。条款越细,追钱越顺;条款越糊,亏钱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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