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验收标准模糊将导致货款无法收回-无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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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225民初436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18日,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无为县蜀山镇关河村石岗村“一村一品”项目茶叶烘干机和色选机的采购招标。2019年1月21日,无为县关某沿山种养殖综合专业合作社支付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预付款250000元,同年9月3日,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退回货款200000元。后双方签订两份《无为县关某沿山种养殖综合专业合作社茶叶机器供货协议》和《色选机供货协议》,约定茶叶机器总价167497.5元、色选机总价164400元。协议第二条要求产品必须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一致,第五条约定“货物送达工地、安装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5%”。
2020年5月13日,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送货到合作社。2020年6月,合作社曾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法院驳回)。2020年8月,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20年12月,合作社组织专家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指出茶叶机器存在多项问题:双热风杀青理条机、智能温控柜、运输机和电热发生器的技术参数均与招标文件不符,结论为“部分机械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整改。2021年2月,合作社再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仍被驳回)。法院现场勘验确认,茶叶机器的技术参数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判决结果:
法院仅支持合作社支付色选机货款131180元(因色选机无争议),但驳回了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茶叶机器货款28万余元的请求,理由是茶叶机器验收不合格,合同约定的“验收合格”支付条件未成就。同时,因合同明确约定“不计利息”,法院也驳回了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合同里写不清“验收合格”的具体标准,企业可能白干活、拿不到钱!
法院为什么判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输掉茶叶机器的货款?关键就在合同第五条——它只写了“验收合格后付款”,却没写清楚“合格”到底指什么。验收时,合作社拿出专家报告证明机器参数不符,而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既没在合同里列明具体参数,也没保留整改证据,导致法院认定“验收没过关”,货款自然拿不回来。
给企业的风险防范建议(3分钟学会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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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要“傻瓜式”写清楚
别写“符合国家标准”这种空话!必须像填表格一样列明:- 具体参数(例如:“运输机尺寸必须是3.2×1.4×1.35米,误差不超过0.01米”);
- 验收方法(例如:“由双方签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 整改期限(例如:“若不合格,供应商有15天整改期,逾期视为违约”)。
本案教训: 茶叶机器的温控柜要求“四组温度显示表”,实际只有一组,但合同没写“必须四组”,打官司时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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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环节必须“留痕”
- 送货时让对方签收《到货确认单》;
- 调试后立即签《验收备忘录》,写明“是否合格”及整改要求;
- 如果对方拖延验收,用微信/邮件书面催告并保留记录。
本案教训: 合作社的验收报告指出问题,但安徽某行我路建设有限公司没及时整改或书面反驳,导致法院直接采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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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要“死守底线”
合同里必须写:- “验收合格”后X天内付款(别留“合理期限”这种模糊词);
- 逾期付款要计算利息(例如:“按LPR利率上浮30%”);
- 预付款比例别超30%(本案预付款退回引发后续纠纷)。
本案教训: 合同写“不计利息”,所以连本带利28万货款一分利息都拿不到。
一句话总结: 合同不是走过场,验收标准写得越细,你的钱袋子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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