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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将面临全额工伤赔偿风险-枝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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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号:(2015)鄂宜昌中民三终字第002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为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黄某于2008年8月中旬到枝江市顺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拌料工、制片工。某顺公司未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4月11日10时20分左右,黄某在某顺公司上班时不慎受伤,2013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在枝江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39天,诊断为:左肱骨中下段骨折、左尺桡骨中远段骨折、臂神经损伤。某顺公司支付了医疗费。2014年10月8日至17日,黄某再次到枝江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9天,行内固定取出术,黄某支付医疗费5674.17元。黄某受伤后再未到某顺公司上班。2014年1月2日,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14年4月29日,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黄某工伤的致残程度为玖级。2014年10月23日,黄某向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某顺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合计约8.9万元。某顺公司不服部分裁决向法院起诉,要求少付赔偿。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某顺公司需向黄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共89417.47元。某顺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企业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工伤,企业得自己掏腰包赔到底! 黄某在某顺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没给他交工伤保险。结果他上班时摔断了胳膊,公司不仅付了第一次手术费,后来还得赔近9万元——包括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停工工资等。法院为啥判这么狠?关键就两点:

  1. 不交保险=自己扛风险: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交工伤保险。某顺公司没交,等同于把风险全揽在自己身上。黄某工伤后,所有赔偿都得公司兜底,一分都逃不掉。
  2. 员工说“不干了”,赔偿躲不掉:黄某受伤后没再上班,公司也没发工资,这等于默认劳动关系已结束。加上他在仲裁时明确说“要解除合同”,法院就认定公司必须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公司上诉说“他没提辞职”,但法院不认——事实摆在这儿,拖着不处理反而更亏。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懂)

一句话总结:工伤保险不是“可交可不交”的选项,而是企业生存的“安全带”。交了保险,出事有国家兜底;不交?等着全额赔款吧!小企业主常问:“交保险真能省这么多事?”答案是:交100块保险费,可能省10万赔偿金——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