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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第三方付款但未签字确认的,第三方不担责-和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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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523民初426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4年12月27日,和县某厚镇五月村村民委员会(甲方)与安徽省和县某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刘某华施工队(乙方)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协议书》,五月村委会将某厚镇五月新村室外附属工程发包给和县某建公司。合同约定: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概况:主要参照现场实物为准,主要有道路、雨污分流、化粪池、围墙等,外购土方回填按32元/立方米。合同工期:120天(开工时间2014年12月27日)。资金方式:由某厚镇人民政府与某厚镇五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如一年内未支付,由某厚镇五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资金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分三年"四三三"按期付款。顾某柱(五月村委会原主任)在合同上签名,并加盖五月村委会公章;刘某华在合同上签名,并加盖和县某建公司公章。案涉工程于2015年12月28日经验收合格。经五月村委会委托,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作出鑫诚造审字HX(2018)232号和县某厚镇五月新村室外附属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核结论:施工单位报来的送审价:303861.1元;定审价:230346.96元;核减额:73514.14元。同日,双方在《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验证定案表》上签字确认,一致确认案涉工程审定金额为230346.96元。

法院判决:五月村委会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和县某建公司工程款230346.96元及逾期利息(自2021年6月20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某厚镇政府共同支付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避免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一个企业经常踩的"大坑":合同里写了"由第三方付款",结果第三方不认账,企业只能干瞪眼!

核心问题在哪?
原告和县某建公司以为合同里写了"由某厚镇政府和五月村委会一起付款",就可以找镇政府要钱。但法院说:不行!因为镇政府根本没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里"由镇政府付款"的条款对镇政府没有法律约束力。

为什么企业会吃亏?

  1. 想当然思维:企业以为"甲方是村委会,镇政府是上级单位,肯定能兜底",但法律上村委会和镇政府是两个独立"人",一个不能替另一个做主。
  2. 证据不足:原告拿不出证据证明"村委会有权代表镇政府签字",法院没法认定这是表见代理(即表面上看起来有代理权,实际没有)。
  3. 合同漏洞:合同写"由镇政府付款"但没让镇政府签字,等于白写。就像你让朋友帮你担保借钱,但朋友没在借条上签字,最后债主找朋友要钱,朋友完全可以不理。

给企业的3个防坑指南

  1. 签字盖章不能少:合同里写谁付款,谁就必须亲自签字盖章!如果涉及第三方付款(比如政府项目),一定要让第三方在合同上确认。别听对方口头说"我们领导同意了",必须落实到纸面。

  2. 搞清"甲方"身份:签合同时先查清楚:

    • 甲方是不是独立法人?(村委会是独立法人,镇政府也是独立法人)
    • 甲方有没有权力代表别人?(村委会不能代表镇政府做决定)
      建议:签合同前让法务或律师查清对方资质,政府项目可要求提供授权文件。
  3. 付款条款写清楚
    × 错误写法:"由A和B共同付款"(B没签字)
    √ 正确写法:"由A负责付款;若A未按期付款,B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代付"(必须B签字确认该条款)
    更保险做法:要求实际付款方直接签合同,或签三方协议。

现实教训
和县某建公司本可以拿回23万多元工程款,却因为合同漏洞,只能找村委会要钱。万一村委会没钱(农村基层组织常有这种情况),企业就面临"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窘境。工程干完了,钱却要不回来,多憋屈!

四、专业支持,让合同不再"纸上谈兵"

类似案例在工程领域屡见不鲜。企业老板常问:"合同签了为什么不管用?"问题往往出在细节——你以为的"理所应当",法律上可能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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