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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资产所有权,企业需保留投资证据防纠纷-含山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含山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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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522民初158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0年9月30日,合肥某盛有限公司与昭关镇政府签订《昭关自来水厂特许经营协议》,昭关镇政府将昭关水厂授权给合肥某盛有限公司经营,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2011年6月15日,合肥某盛有限公司成立合肥某盛有限公司昭关自来水分公司。2014年3月28日,由合肥某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吴某、童某三股东成立含山某辰有限公司,三股东施某、吴某、童某的出资比例为50%、40%、10%,其经营地点和经营范围同昭关水厂。至此,昭关水厂虽未注销但实际歇业,其经营活动由含山某辰有限公司正常开展。2017年3月2日,施某、吴某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童某,童某持股100%,该公司成为童某自然人独资公司。2019年,含山县人民政府出台含山县自来水厂收购方案,方案中包含含山某辰有限公司经营的昭关水厂。2020年5月13日,昭关水厂被注销,合肥某盛有限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童某及含山某辰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处理水厂的收购等相关事宜。2021年2月1日,含山某辰有限公司与昭关镇政府签订《含山县农村自来水厂收购协议书》,昭关镇政府为资产接收方,含山某辰有限公司为资产出让方,经对该公司资产评估,总价1171713元,双方同意按上总价将资产进行收购补偿。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供水管网,不包括村内管网,不考虑特许经营权、经营协议及企业经营必须办理的各种许可证件等。

自2010年11月起,合肥某盛有限公司昭关自来水分公司租用昭关镇新建水厂整个厂房及设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1年6月3日,合肥某盛有限公司昭关自来水分公司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13年6月9日该卫生许可证更换单位名称:含山县中辰水业有限公司。2014年元月,含山某辰有限公司领取服务价格登记证。2014年3月,含山某辰有限公司领取取水许可证。2014年3月办理了税务登记。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合肥某盛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合肥某盛有限公司需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特许经营权不等于资产所有权!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拿到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就自动拥有了水厂、管网等所有设施设备的产权,这是大错特错的。

合肥某盛有限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他们2010年和镇政府签了特许经营协议,开始经营水厂,但问题出在:

  1. 没搞清"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区别:特许经营协议只给了他们"经营"水厂的权利,但没说水厂的房子、机器、管网归他们所有。就像你租了别人的房子开餐馆,不能说餐馆里的桌椅锅灶都归你。
  2. 投资证据没保留好:他们说投了300多万建设水厂,但拿不出完整证据。法院一看,只有自己做的账本、合同,而且合同地点还是合肥不是水厂所在地,根本没法证明这些钱真花在了水厂上。
  3. 重复要钱:他们之前已经从国家农饮水安全工程拿过专项资金建管网,现在又想在水厂收购时再要一遍钱,这就像买了两次同样的东西,政府当然不答应。
  4. 股权变动没理清:2014年成立含山某辰有限公司后,昭关水厂就由新公司实际经营,但合肥某盛有限公司没和新公司签任何协议说清楚资产归谁。2017年童某变成唯一股东后,更没人管这事了。

最让人可惜的是:2020年水厂注销时,合肥某盛有限公司自己还出具委托书,让童某代表他们处理收购事宜。这等于亲手把机会送给了别人!

给企业老板的3个救命建议:

  1. 签协议时务必写清"谁的东西归谁"
    拿到特许经营权时,一定要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哪些设施设备归政府,哪些归你企业。如果是你投资建的,要明确约定"谁投资、谁所有"。别像本案企业一样,光顾着经营,忘了产权归属。

  2. 花钱投资必须"留痕"
    每一分钱花在水厂建设上,都要保存好证据:

    • 采购合同要写明具体地点(比如"含山县昭关镇水厂")
    • 发票抬头必须是企业名称
    • 转账记录备注"昭关水厂管网建设款"
    • 工程验收单让双方签字
      别等到打官司才想起找证据,临时拼凑的材料法院根本不认!
  3. 股权变动时必须"算清楚账"
    如果成立新公司接手业务(比如本案2014年成立含山某辰有限公司),必须马上做三件事:

    • 签订资产转让或代持协议
    • 重新办理产权登记
    • 明确之前投资的归属
      2017年童某变成唯一股东时,如果合肥某盛有限公司及时要个说法,也不至于最后钱被"新公司"拿走。

记住:政府收购时,只认"白纸黑字"的产权证明,不认"我以为"。特许经营协议再漂亮,没有产权证明也是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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