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选择统筹保险出事谁担责?-广德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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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18民终142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1日,广德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与梁某签订《车辆挂靠协议》,约定梁某将其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在某乙公司名下,挂靠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1日,协议中明确约定:梁某如在协议期内发生事故和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梁某自负,某乙公司概不负责。
2023年8月25日,一名驾驶员驾驶该挂靠车辆,与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甲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吴某甲的继承人将梁某、某乙公司起诉至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扣除梁某已垫付的90000元,梁某尚应赔偿1016458.5元,某乙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某乙公司已实际支付执行款200000元、诉讼费11269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车辆发生事故时未投保商业三责险,只与某统筹服务公司签订了统筹服务合同。某乙公司已向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起诉某统筹公司。二审中查明,泾县法院判决统筹公司赔付某乙公司1000000元。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梁某向某乙公司支付垫付款211269元及利息;二审法院驳回梁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用大白话说就是:"挂靠车选了统筹保险,出了事故损失得自己全背"。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不清楚,"统筹保险"和正规商业保险有天壤之别。统筹保险本质上是一种行业内部互助性质的服务,不是国家保险监管体系内的产品,当发生大额赔偿时,统筹公司可能没钱赔甚至"跑路",风险最终会转嫁到企业和车主头上。
为什么法院判梁某要全额赔偿某乙公司垫付的款项?主要有三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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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协议中明确约定"发生事故和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梁某自负"。这个条款就像"护身符",让某乙公司在垫钱后能顺利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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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权在车主自己手里:梁某说"是某乙公司选的统筹公司",但法院查明,梁某的哥哥一直和某乙公司沟通保险事宜,梁某本人是知情并同意的。作为车主,你点了头,就不能事后甩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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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保险,风险自己扛:统筹服务不受保险法保护,出了大事故很可能赔不了。本案中,虽然统筹公司最终被判赔100万,但某乙公司前期垫付的21万多仍要梁某先还上。
给企业的3个实用风险防范建议
1. 合同要写"死",别留活口
接受车辆挂靠的企业,务必在协议中明确:
- "挂靠期间必须购买正规商业保险,不得以统筹服务替代"
- "发生事故损失由车主全额承担,公司垫付后有权全额追偿"
- "车主需每年提供保险单原件供公司核验"
小贴士:不要用"原则上""尽量"等模糊词语,要写"必须""不得"等强制性表述。
2. 审核要较真,别走过场
每季度检查挂靠车辆的保险情况:
- 查保险单右上角是否有银保监会统一监制章
- 拨打保险公司官方电话核实保单真伪
- 发现购买统筹服务的,立即书面通知整改,拒不改正的终止挂靠
真实案例:某物流公司因未审核保险,挂靠车出事故后被索赔300万,公司差点破产。
3. 沟通留痕迹,关键时刻能救命
- 要求车主签署《保险风险告知书》,写明"本人知晓统筹服务与商业保险区别,自愿承担风险"
- 重要沟通用微信文字确认,避免只打电话
- 保存所有保险凭证复印件,至少保存到挂靠关系结束5年后
记住:一个20元的保险单复印件,可能避免200万的赔偿风险!
作为企业,千万别为省点挂靠费忽视法律风险。就像本案中的某乙公司,因为合同写得清楚、证据保存完整,才能在垫付20多万后全额追回。而梁某以为"统筹更便宜"省了点保费,结果一场事故多赔了20多万,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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