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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满后未及时支付保修金将面临违约金风险-肥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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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1039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5月20日,(甲方)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乙方)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徽创佳兆业未来城花园项目石材工程施工合同》,由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徽创佳兆业未来城花园项目石材工程(不包含地下部分)。关于保修金,合同约定: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满两年。合同通用条款第13.29条约定,如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而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则乙方应先书面催告,在催告期满15日内甲方仍未支付的,自次日起甲方按照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甲方逾期未付款的1%。合同签订后,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施工。
2024年,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就案涉工程向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24)皖0123民初1895号和(2024)皖01民终754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截至2023年6月2日,案涉工程陆续通过竣工验收。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的《徽创—佳兆业未来城花园项目石材工程结算清单》载明案涉石材工程审核确认价格为7196460.31元。扣除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认可的1000元付款,案涉工程结算总额为7195460.31元。该案中,因保修期尚未届满,保修金未处理。该案判决已判令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保修金215863.81元,并从2025年6月6日(起诉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上限2158.64元),但驳回了原告关于保全担保费等其他诉求。

三、企业必须注意的法律风险:保修金支付别踩这些“坑”!

这个案子看似是“小事”——就差21万多元保修金没付,结果被告公司不仅全额支付,还得额外赔违约金。但背后藏着企业常忽略的大风险,尤其对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都值得警惕:

1. 保修期一满,钱必须马上付!
合同白纸黑字写明“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金”,本案中工程2023年6月2日验收合格,保修期2年,到2025年6月2日就该付钱了。可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着不付,法院直接判它违约。风险提示:很多企业以为“拖一拖没关系”,但法律上逾期1天就算违约!发包方千万别因资金紧张或内部流程卡住就拖延,否则轻则付违约金(像本案日息万分之一),重则可能被加倍计息甚至影响企业征信。

2. 承包方没“书面催告”,违约金可能打水漂!
本案中,中建某建设有限公司起诉时主张了6月3日-5日的违约金,但法院没支持,为啥?因为合同约定: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必须先书面催告,催告15天后还不付,才能算违约金。可原告没提供催告证据,结果违约金只能从起诉日(6月6日)起算。风险提示:承包方收钱时别光打电话、发微信,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比如快递函件、邮件)催款,并保留凭证。否则像本案一样,少要几天违约金还是小事,万一甲方破产,连本金都难追回!

3. 保修金不是“随便扣”的筐!
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程没出庭,也没举证证明“该扣钱”(比如工程有质量问题)。法院直接认定:保修期满无理由不退钱,就是违约。风险提示:发包方别以为“保修金是我的押金”,可以随意抵扣。除非有确凿证据(如维修发票、验收报告),否则到期必须退!否则法院会视为恶意拖欠,甚至可能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直接败诉(像本案被告)。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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