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随意扣工资绩效风险高-当涂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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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8)皖05民终119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系中国邮政安徽当涂某分公司员工,现在保卫组工作。2017年张某岗位工资为1380元。中国邮政安徽当涂某分公司按《当涂县分公司2017年绩效考核办法》发放月绩效奖金,保卫组考核满分时每月发绩效奖金为1350元。在2016年12月中国邮政安徽当涂某分公司预发了张某2017年1月份绩效奖金1350元,后于2017年2月份将预发的月绩效奖金1350元扣回。2017年5月、8月、11月保卫组考核未满分,张某分别领取月绩效奖金1344元、944元、1257元。2018年3月8日当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国邮政安徽当涂某分公司给付张某年休假期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200元。2018年4月中国邮政安徽当涂某分公司补发张某年休假期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200元。另查明:2015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在岗职工进行薪酬套改,套改至今职工的岗位工资未发生变化。与张某同岗位的门卫管某、刘某套改后的岗位工资,跟张某的岗位工资相同,均是1380元/月,只有周某的是1444元/月。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张某告公司克扣工资、奖金和劳动保护不到位,但一审和二审法院都驳回了他的所有请求,公司一分钱都不用赔。最终,张某不仅没拿到钱,还得自己承担诉讼费。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企业扣工资发奖金要有规矩,不能“拍脑袋”乱来,但只要规矩合理、执行到位,员工告你也很难赢。
为什么公司赢了?关键在三点:
- 工资奖金不能“想扣就扣”,但必须有据可依:公司2015年搞了统一工资套改,张某的工资从那时起就没变过,和同岗位的管某、刘某一样都是1380元。张某老说公司克扣他768元,可法院查了,这钱根本不存在——工资套改是全国统一政策,不是针对他个人。企业记住了:调整工资一定要有书面制度(比如集团红头文件),别私下口头说,否则员工一告一个准。
- 绩效奖金要“明规则+员工确认”:公司按《绩效考核办法》发奖金,满分1350元,但5月、8月、11月考核没满分,就按实际分数发(1344元、944元、1257元)。张某签字确认过考核结果,事后又反悔说“被克扣”,法院当然不认。企业学起来:绩效制度要提前发给员工签字,考核结果必须让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别嫌麻烦,一张纸能省大麻烦!
- 别让“老问题”变“新纠纷”:张某2016年就告过公司劳动保护不到位,法院判他输了。2017年他又拿同样理由告,法院直接说“这事审过啦,不能反复告”。企业要注意:类似劳动保护、岗位调整的问题,一旦有生效判决,员工再告就是白费劲。所以,遇到纠纷赶紧解决,别拖成“历史遗留问题”。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 工资表、考核制度贴墙上:让员工一眼看懂“钱怎么算”,新制度出台必须全员签字确认。
- ✅ 扣钱必留证据:比如预发奖金后扣回,得写清楚原因(像本案中公司写明“预发后按实结算”),别光靠口头解释。
- ✅ 重复投诉直接“亮判决”:员工拿老问题反复告,就把之前法院的判决书复印给他,省得浪费时间应诉。
- ❌ 千万别踩的雷:同一岗位工资标准不统一(比如张某1380元,周某1444元但没合理理由),或者绩效打分全凭领导喜好——这等于给员工送“证据”。
最后提醒一句:劳动纠纷看似是“小事”,但拖久了伤钱又伤口碑。与其事后灭火,不如提前把规矩立好。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还能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经验帮您把工资、考核这些“日常小事”变成“零风险操作”,让您省心经营,远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