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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公司制度申请加班将难获法律支持-当涂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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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皖0521民初361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当涂某某公司与武某利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武某利入职后任职模具部主管。《劳动合同》规定实行平均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同时约定"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公司《员工手册》也明确规定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总经理确认,否则不视为加班。2023年8月1日,公司启用钉钉考勤系统,并要求加班必须填写纸质加班申请单履行审批程序(普通员工需主管→副总→人事部签字;主管级需总经理→人事部签字)。2023年10月29日,武某利递交离职申请,11月8日完成工作交接。工作期间,公司每月按时支付工资(5月至11月均有银行转账记录)。武某利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023年4月至10月期间因每周工作超70小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43130元。仲裁委以"未提交加班审批手续"为由驳回请求。

法院最终驳回了武某利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指出:虽然武某利提供了考勤记录,但未能证明其加班经过公司审批,不符合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的约定,因此不构成法律认可的加班。

三、企业防范加班费风险的关键:制度必须"落地生根"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员工自己加班又没跟我说,凭什么要我付钱?"这个案子给出了教科书级的答案——企业必须让加班审批制度真正"活"在日常管理中,否则一出事就可能被动"买单"。

法院判决的核心逻辑很简单:
1️⃣ 加班不是"刷时间卡":即使员工打卡时间长,但如果没按公司规定走审批流程(比如填申请单、找领导签字),法律上可能不算加班。就像去餐厅吃饭要先点单再上菜,自己偷偷进厨房"加菜",餐厅当然不用埋单。
2️⃣ 企业有"定规矩"的权利:法律允许企业通过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设置加班审批规则,但必须确保两点:
规则写得清清楚楚(如本案中合同直接写明"未经同意不视为加班")
员工确实知道这个规则(公司提供了培训签到表证明武某参加过制度学习)
3️⃣ 证据链要完整闭合:当员工主张加班费时,企业只需证明"制度存在且员工知晓";而员工必须证明"这次加班是公司安排的"。本案中武某只交了打卡记录,却拿不出审批单,自然败诉。

给企业的3个救命锦囊
🔹 制度别"躺"在纸面上
很多企业把加班规则写在员工手册第50页,新员工入职时塞一叠文件让签字,这等于"埋雷"!正确做法:

🔹 审批流程要"看得见、摸得着"
别搞复杂流程把员工逼退!推荐:

🔹 考勤记录≠加班证据
常见误区:以为装了打卡机就万事大吉。本案中武某提交了刷卡记录,法院仍不认可,因为:

警惕两个"隐形炸弹"
💣 "默认式加班":领导口头说"这个活今晚必须做完",员工没走审批流程就干到深夜。日后仲裁时,员工一句"是领导要求的"就能反杀企业!
破解法:要求管理层养成习惯——布置紧急任务时同步说"我稍后补批加班单"。

💣 "选择性执行":对核心员工宽松("小李你随便加,钱不是问题"),对普通员工卡审批。一旦闹纠纷,法院会认为制度无效!
破解法:用相同流程对待所有人,哪怕总经理亲戚加班也需走审批。

结语
劳动纠纷往往是管理漏洞的日积月累。本案中当涂某某公司之所以胜诉,不在于制度多复杂,而在于把纸面规则变成了员工的行为习惯——这正是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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