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拖延维权将自行承担扩大的租赁损失-新郑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117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新郑某建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李某在2023年10月24日达成法院调解协议:
- 李某欠新郑某建公司2020年8月19日至2021年6月5日的租赁款52万元(已分两期付清);
- 李某另欠钢管5123.2米、扣件796个、套头84个,需归还设备或支付后续租赁费(自2021年6月6日起算至归还日);
- 若李某违约,新郑某建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生效后,李某支付了租赁款,但一直未归还设备。新郑某建公司直到2024年才起诉,要求李某:
- 归还设备或赔偿81668元(按市场价:钢管每米15元、扣件每个5元、套头每个10元);
- 支付2021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租赁费84525.19元及利息;
- 继续支付后续租赁费。
李某辩称:自己只是河南某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施工员,设备实际由该公司使用;工地长期停工,新郑某建公司三年多没催要过设备,不应由他担责。
法院判决:
- 李某30日内归还设备或支付赔偿款81668元,并自2024年7月1日起付利息;
- 李某支付租赁费41282.37元(仅支持一年半费用,而非原告主张的三年多);
- 驳回新郑某建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拖延维权=自己买单扩大损失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就一句话:企业发现客户违约后,如果“躺平”不管、拖延行动,法院可能只赔你部分损失,剩下的大头得自己扛!
为什么新郑某建公司只拿回一半租赁费?法院说得很直白:
- 李某确实违约(没还设备、没付租金),该赔设备钱和部分租金;
- 但新郑某建公司等了整整三年才起诉,期间工地停工、设备闲置,损失本可避免。法院认为这是“自己懒出来的损失”,按《民法典》规定,受损方有义务及时止损,否则扩大的损失不被支持。
对企业来说,这就像租房子给邻居,发现对方拖欠房租还霸占房子,你却想着“算了,过几年再说”。结果房子烂了、租金涨了,法院只会判邻居赔你“合理时间”内的损失(比如一年半),后面多花的钱你得自认倒霉!
三个关键风险防范动作,企业必须做到:
-
定期“查岗”别偷懒
租设备不是一锤子买卖!合同里写明“每月检查设备状态”,派人实地拍照、签确认单。本案中,新郑某建公司若在2021年停工时就去工地清点,既能固定证据,又能及时起诉,避免损失滚雪球。 -
催告要“留痕”
发微信、打电话太随意,法院不认!必须用书面函件(邮件+快递)催客户:“截至X月X日,您欠钢管XXX米、租金XXX元,请5日内归还或付款,否则将依法追责。”
快递单写清文件名称,保留底单。本案李某辩称“公司没找我要”,若有三年前的催款记录,法院绝不会认定“怠于行使权利”。 -
维权要“快准狠”
损失一旦发生,3个月内必须行动!拖过一年,法院可能直接砍掉后续赔偿。调解书、合同都是“纸老虎”,不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等于废纸。本案新郑某建公司若在2022年起诉,能多拿4万多租金——但拖延的代价,就是真金白银打水漂。
记住:法律不保护“睡觉的人”。 设备租赁行业常遇工地停工、客户跑路,企业必须把“定期检查+及时起诉”当成常规动作,否则赢了官司也亏了钱!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您是否担心合同漏洞、客户违约却不知如何防范?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审核、风险预警、纠纷处理全流程护航。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免费体验3项核心服务(合同模板库、风险自检表、紧急咨询),让您零风险感受专业守护。企业法律风险早一天解决,少一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