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后遇事故被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关键在于证据收集-钟祥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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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0)鄂0881民初22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4日,张某为其购买的东风标致DC7204LLDA轿车,车牌号鄂H×××在华安财险钟祥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26130元(含不计免赔),保险期间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止。2020年7月29日12时20分,张某驾驶该车辆由钟祥市郢中镇至磷矿镇前××组方向行驶,行驶至磷矿镇前××组乡村道路时,因疏忽大意致使车辆驶入道路旁的水塘,造成车辆泡水损失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湖北省钟祥市交通警察大队第4208814**62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违反了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过错,负全部责任。张某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以张某系故意行为为由拒赔。
法院判决华安财险钟祥支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张某、袁某保险理赔款126130元;支付车辆施救费4000元;事故车辆全部权利归于保险公司。
三、企业如何防范保险理赔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个人车辆保险纠纷,但对企业主来说,却有着重要的警示意义。很多企业主用个人名义为公司车辆投保,或者企业自有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也常以"故意行为"、"未如实告知"等理由拒赔。那么,企业该如何避免陷入类似的理赔困境呢?
1. 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比什么都重要
本案中,张某之所以能胜诉,关键在于他保留了完整的事故现场证据:车辆浸泡在水中的照片、水塘边的砖墙痕迹、轮胎爆裂情况等。而保险公司单方面委托的鉴定报告,因与现场照片明显矛盾(如左前车窗是否开启的问题),被法院认定"证据不足"。
对企业而言:车辆发生事故后,不要急着挪车或清理现场!务必用手机拍下全方位照片和视频,包括:
- 车辆与周围环境的全景
- 车辆受损部位特写
- 路面状况和障碍物
- 人员位置和状态
这些看似简单的"随手拍",往往能在后续理赔中成为决定性证据。
2. 交警认定书:企业理赔的"护身符"
本案法院明确采信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是"因疏忽大意"造成,而非保险公司声称的"故意行为"。对企业来说,只要不是逃逸或酒驾等严重违法情形,一定要等交警到场处理并出具正式认定书。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司机发生小事故后,为图省事选择"私了",这恰恰埋下隐患。一旦后续发现车辆有隐藏损伤需要大额维修,没有交警认定书,保险公司很可能以"无法核实事故真实性"为由拒赔。
3. 保险公司拒赔不是"终审判决"
本案中,保险公司拿着鉴定报告理直气壮拒赔,但法院认为该鉴定"委托程序不规范"(委托单位无盖章)、"部分结论与事实不符",最终不予采信。这说明: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法律上的最终结论!
企业遇到保险拒赔时,可以:
- 仔细阅读拒赔通知书中的具体理由
- 核对保险合同条款是否真有相关免责规定
- 收集能反驳保险公司说法的证据
- 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提起诉讼
4. 企业专属风险提示:用途不符是隐形"拒赔雷"
虽然本案是个人车辆,但对企业车辆而言,更大的风险在于"车辆用途不符"。比如:用家庭自用性质的保单投保公司经营用车,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常以"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
建议企业:
- 为经营车辆单独投保"非营业企业用车"险种
- 确保保单记载的使用性质与实际一致
- 司机出车前做好行程记录,避免被认定为"网约车"等高风险用途
记住:买保险不是"一锤子买卖",从投保到出险再到理赔,每个环节都藏着法律风险。企业主不能只关注"保费便宜",更要重视"保障到位"和"证据留存"。当事故不幸发生时,完备的证据链就是企业最有力的"理赔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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