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械停车设备安装债权可享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钟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钟祥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案号:(2021)鄂0881民初111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5年9月21日,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中某有限公司签订《钟祥金都国际广场地下二层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深圳中某有限公司为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都国际广场地下二层安装共计403个车位的立体车库,合同总价为5114340元。合同还就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双方责任等作出约定,其中特别约定,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后(质保金除外),买卖双方安排对设备所有权进行移交。此后,深圳中某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安装施工,并经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面确认,因安装实际条件的限制减少计划车位6个。2017年11月9日,深圳中某有限公司、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对上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设备移交报告》进行了签字盖章确认,完成了竣工验收并交付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2017年11月20日,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认定上述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性符合要求。上述工程造价最终认定为5043899.68元,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某有限公司支付307万元,下欠工程款(含质保金)1973899.68元。另查明,因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2019年5月5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北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2019年6月26日,深圳中某有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编号为YF-0036号《债权申报登记表》一份,申报破产债权本金1973899.68元,利息153430.20元。法院分别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11月30日、2021年2月3日召开多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作出的债权审查工作报告均对深圳中某有限公司申报的编号YF-0036号债权确认优先债权金额1973899.68元,确认普通债权金额153430.20元,均进行了公示。湖北某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亦得到了确认。现湖北某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要求确认深圳中某有限公司申报的编号YF-0036债权为无优先权的普通债权,不应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湖北某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深圳中某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企业应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和机械停车公司之间的纠纷,但其实给我们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你以为的"普通买卖合同",可能实际上是"建设工程合同",从而产生优先受偿权问题

让我用最通俗的话来解释这个案件的关键点:

湖北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个叫"金都国际广场"的楼盘,在地下二层安装了机械式立体车库。后来房地产公司破产了,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就急了:这个机械车库的安装公司申报的债权能不能优先受偿?如果能,那其他债权人能分到的钱就少了。

银行说:"这不就是买设备嘛,属于普通买卖合同,应该和其他普通债权一样排队拿钱。"

但法院却说:"NO!这是建设工程!"为什么呢?

因为法院认为:

  1. 机械立体车库是楼盘的重要配套设施,不是随便买的"家电",而是整个楼盘规划的一部分;
  2.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活动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 这个车库安装工程经过了政府部门审批,与整体建筑密不可分,不是可以随意拆走的"家具"。

企业风险提示

  1. 合同性质要明确,别被名称迷惑
    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合同叫"采购及安装合同"就是普通买卖合同。但法院看的是实质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涉及设计、制造、现场安装、调试等,很可能被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特别是当这些设备是建筑物的固定组成部分时,风险更大。

  2. 所有权保留条款≠优先受偿权
    本案中,合同约定"付清款项前,安装公司不移交设备所有权"。但法院指出,这种约定虽然有效,但安装公司选择申报债权而非行使取回权,就只能按建设工程债权处理。企业要注意:所有权保留和优先受偿权是两回事!

  3. 破产程序中,债权确认时间点很重要
    本案银行差点因超过15天异议期而败诉。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债权表有异议,必须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15日内起诉。很多企业因为不懂这个"黄金15天",白白丧失了维权机会。

  4. 配套设施建设要谨慎规划
    如果你是房地产开发商,别以为车库、电梯等配套设施只是"附加项目"。这些很可能被认定为建设工程,供应商享有优先受偿权,甚至可能超过抵押权!在资金紧张时,要优先考虑这些"隐形优先权"。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经营中的一个合同细节可能影响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资金安全。作为企业主,您可能没有精力深入研究每个法律条款,但忽视这些细节的代价可能是巨大的。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团队擅长从实战角度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各类法律风险。我们提供的服务不仅具有极高的性价比,还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

别等到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才想起法律风险,专业的法律顾问就像企业的"健康体检",能提前发现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立即联系我们,为您的企业筑起法律风险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