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将面临社保基金追偿风险-宜城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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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1)鄂0684民初1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10月30日,胡某在宜城某宝公司上班期间左手被机器扎伤。2016年3月,胡某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宜城某宝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于2016年5月作出裁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宜城某宝公司不服起诉,宜城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9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经胡某申请,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7月8日认定胡某受伤属于工伤。2017年11月25日,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胡某伤残程度为十级。宜城某宝公司未为胡某办理工伤保险手续。2018年4月17日,劳动仲裁委裁决宜城某宝公司支付胡某各项工伤待遇85482元。宜城某宝公司不服起诉,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判决其支付胡某47244元。胡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宜城某宝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胡某向宜城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先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该局于2020年10月12日先行支付了35541元。
法院判决结果:宜城某宝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宜城市医疗保障局35541元及利息(自2020年10月13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核心观点:企业未缴工伤保险的致命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忽视的"定时炸弹"——不给员工缴工伤保险。
很多老板以为:"公司刚起步,先省点社保钱,等有钱了再补""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签了自愿放弃协议"。但这个判决彻底粉碎了这些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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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后必追偿
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发生工伤,企业没缴工伤保险的,原本该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待遇(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会先由社保基金垫付。但垫付后,社保局立刻获得"追偿权",能像本案一样直接起诉企业要回这笔钱。企业以为躲过员工索赔就没事了,其实真正的"债主"才刚出场。 -
"公司没钱"不是免死金牌
宜城某宝公司以为"反正没财产,法院执行不到",结果社保局照样通过诉讼锁定债务。即使公司暂时没钱,这笔债务也会像"幽灵"一样跟着企业——未来公司有财产了、股东变更了,甚至公司注销了(如果程序不合法),社保局都能继续追讨。本案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变更,但债务始终没消失。 -
利息+诉讼费让损失翻倍
除了本金35541元,企业还要支付从垫付日起算的利息(本案按LPR计算),外加345元诉讼费。别小看这点利息,如果拖上几年,可能多付几千元。更可怕的是,如果企业一直不还,还会产生"迟延履行金"(判决书提到的加倍支付利息),欠1元可能变成欠1.5元。
企业如何守住这条"生命线"?
- 立即自查社保缴纳情况:重点检查新入职员工、临时工、试用期员工是否漏缴工伤保险。记住:从员工第一天上班起,就必须参保!
- 别信"自愿放弃协议":员工签了不缴社保的协议也无效,企业照样要担责(本案就是教训)。
- 工伤发生后别装死:员工受伤后,24小时内要向社保局报备,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拖得越久,企业承担的医疗费可能越多。
- 给老板的保命建议:如果公司实在困难,至少要缴"工伤保险"(五险中成本最低的),千万别全险种都不缴。
血泪教训:宜城某宝公司当初若为胡某缴了工伤保险,现在这3万多元本该由社保基金全额承担,企业一分钱不用掏。省下的小钱,最终变成更大的窟窿。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老板问:"现在补缴来得及吗?"答案是:工伤发生前补缴有效,发生后补缴没用!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防范。征和律师事务所推出"企业社保合规护航计划",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您可以先试用基础风险筛查服务,满意后再签约深度合作,真正实现"零风险起步"。让专业力量帮您避开这些"看不见的法律陷阱",把省下的诉讼成本变成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