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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必付双倍工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无效-天门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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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9006民初32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11日,王某容到天门某心有限公司应聘,填写了《应聘登记表》并了解了《新员工入职须知》。《应聘登记表》写了王某容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新员工入职须知》说明了公司业务范围、上下班时间、工资标准、员工义务和离职条件等。2018年10月15日,王某容正式入职,从事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工作期间,王某容多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2019年5月2日,公司在工作群发布考勤通知:“迟到或漏打卡每次罚10元,一个月累计3次以上部分每次罚20元。”2019年5月5日,公司统计2019年4月考勤,对王某容罚款70元。之后王某容仍不时违规。2019年7月4日,经公司同意,王某容离职。离职后,她修改了用于公司业务的QQ和微信号,发消息说“因个人原因离职,后续由其他同事对接”,并取消了公司三笔业务订单,还删除了相关聊天记录。
公司习惯在次月10日发当月工资。王某容离职当天,公司给她开了2019年6月和7月的工资单,扣除了考勤罚款,算上业绩提成20元,总计4440元,但没发给她。2019年7月25日,王某容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公司不服结果,告到法院。诉讼中,双方都认可王某容月平均工资是2979.3元,且她同意退还提前领的20元业绩提成。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天门某心有限公司必须在10天内支付王某容两笔钱——一是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2841.2元,二是2019年6月和7月拖欠的工资4420元;公司其他要求(比如扣罚款、索赔损失)全部驳回。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血亏”?

这个案子看似小事,却让企业赔了2万多块,原因就两点:没签合同乱定规矩。咱们用大白话说清楚,帮企业老板和HR长个心眼:

第一,别拿“登记表”当劳动合同!
很多企业以为,让员工填个《应聘登记表》、看看《入职须知》,就算签合同了。但法院说:NO! 劳动合同必须写清楚“干多久”“在哪上班”“老板是谁”这些关键信息。天门某心公司的《登记表》只写了员工名字和身份证,《入职须知》连员工签字都没有,更没写合同期限——这就像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法院根本不认!结果企业倒赔一倍工资(22841元)。
✅ 防范建议:

第二,公司规定不能“老板说了算”!
天门某心公司对员工考勤罚款,结果法院不支持,为啥?因为公司2019年5月才发考勤通知,却要罚员工4月的“旧账”,更关键的是——这规定没经过员工讨论!法律明文规定:罚款、考勤这些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先开员工大会或和工会商量,不能老板拍脑袋就定。否则就像小区物业自己涨价,业主能告它无效。
✅ 防范建议:

最后划重点:
企业总想“省事”,结果更费钱!签合同花10分钟,不签可能赔2万;和员工商量制度花1小时,乱扣工资可能被告上法庭。建议老板们:

  1. 每月检查新员工合同——入职30天没签?立刻补!
  2. 改制度先开员工会——发通知不算数,得有民主程序!
  3. 工资一分都不能乱扣——罚款要有依据,损失要留证据。

劳动纠纷不是“小事”,一个疏忽就能让企业白干半年。规矩做在前,风险挡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