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企业可能吃大亏-桐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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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881民初126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桐城市文昌某建材店(经营者黄某中)与桐城市皖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建材店向建筑公司供应钢材用于学府壹号小区建设。合同明确:每月结算钢材款,建筑公司需在结算日后7日内付清全款;若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2‰(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建材店从2021年5月起供货,截至2021年6月29日,供货总值8163246元,建筑公司仅支付1100000元,剩余7063246元未付。建材店多次催款无果后起诉,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欠款及按年利率14.8%计算的逾期违约金。
建筑公司承认欠款事实,但称资金紧张,请求减免违约金。法院审理后判决:建筑公司需在20日内支付建材店货款7063246元及违约金(以欠款为基数,自2021年7月8日起按年利率14.8%计算至付清日),另支付保全费5000元。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不仅可能白忙活,还会引发额外损失。
- 关键教训:合同里写的“日2‰违约金”(相当于年化73%!),远超法律保护范围。建材店很聪明,主动降到年利率14.8%(按当时LPR四倍计算),法院才支持。但建筑公司更惨——明明欠钱,却因违约金条款不合理,被对方抓住把柄起诉,白白赔了诉讼费、保全费,还背上高额利息。
- 企业风险点:
- 卖方常犯错:为“吓住”客户,合同里乱写“天价违约金”。但法院只支持“填平实际损失”的合理部分(一般不超过LPR四倍)。写太高等于废条款,还可能让客户觉得你不专业,拒绝合作。
- 买方大意亏:以为拖着付款“小事一桩”,结果违约金滚雪球。本案建筑公司一句“资金困难”就想赖掉违约金?法院根本不买账!拖一天多付几百元利息,还可能被冻结账户、影响征信。
- 3招轻松避坑:
✅ 写违约金要“接地气”:直接参考“一年期LPR的4倍”(目前约14.8%),别自己编数字。合同里写清“逾期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利率计算”,省心又合法。
✅ 付款别卡“最后一刻”:合同约定“结算日后7日内付清”,建筑公司却拖到6月底才付部分款。建议企业设置付款倒计时提醒(比如到期前3天自动发邮件),避免因遗忘违约。
✅ 纠纷早沟通,别等上法庭:建筑公司庭审才喊“资金困难”,早干嘛去了?真遇到困难,应主动和对方签补充协议(比如分期付款),比打官司省钱百倍!
企业老板注意:一份合同从起草到履行,处处是雷。别等欠款收不回才后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审查、风险预警、纠纷调解全包干,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经营无忧、赚钱更稳!
注:本文案例已按规范隐去真实名称,核心法律逻辑源自公开判决,供企业日常经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