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期限未到也需提前承担责任 - 广州执行异议之诉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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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2024)粤0112民初21265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天长市汇某公司与云某公司有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云某公司需向汇某公司支付货款449280元及逾期利息。云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云某公司没有支付款项,汇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只找到11925.7元可供执行的财产(汇某公司分得3514.01元),之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为没发现云某公司还有其他财产。
汇某公司发现云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3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佛冈县某公司、广州市柏某公司、广州市康某公司、广州互某公司和徐某,认缴出资额分别为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950万元和50万元,认缴出资时间都是2050年12月31日,但实际没有缴纳任何出资。
汇某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这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最初驳回了这个申请,汇某公司便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佛冈县某公司在500万元范围内、广州市柏某公司在500万元范围内、广州市康某公司在1000万元范围内、广州互某公司在2950万元范围内、徐某在50万元范围内,对云某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核心风险提示:认缴制不是"免缴制",股东别被"50年期限"蒙蔽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老板警惕的是: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再长(比如2050年),一旦公司还不起债,股东也可能要提前掏钱还债!
很多创业者误以为"认缴制"就是"不用缴",为了显得公司"实力强",动辄在营业执照上写几千万、上亿元注册资本,还特意把出资时间定到几十年后。但法院明确说了: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股东的"出资期限"就作废了:
1️⃣ 公司欠债到期还不上(比如判决生效后不付款)
2️⃣ 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找不到财产(像本案只分到3514元就"终本"了)
3️⃣ 公司明显资不抵债(查到3家法院11条终本记录,欠款超431万元)
对企业老板的3条保命建议:
✅ 别乱设"天价注册资本":100万能干的生意,别写1000万!认缴额越高,将来债务风险越大。
✅ 实缴比认缴更安全:哪怕先缴10%,也比0实缴强。法院会看"实际出资能力",0实缴=股东随时可能被追债。
✅ 公司"还不起债"时要果断行动:
- 如果真经营困难,主动申请破产(比被债权人追着跑更保护股东)
- 别等"人去楼空"(本案中2024年市监局抽查已联系不上公司),这会被认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记住:注册资本不是"面子工程",写在纸上的5000万,可能变成你银行卡里的5000万!创业初期建议参考实际业务需求设定合理注册资本,避免为"虚荣心"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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