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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货款被判个人连带偿还,签字需谨慎 - 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界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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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主,您是否遇到过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或者您是否让员工或家人帮忙签收货物、确认账单?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企业欠钱不还,个人签字也可能要一起还债! 下面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教训,帮您避开法律“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116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郭某是界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监事。他联系界首市某冷冻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食品经营部”),让对方给公司经营的百联超市送雪糕、汤圆、水饺等冷冻食品。双方对账后,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欠食品经营部35759元货款。郭某在结算单上亲笔写下“郭某下欠17545合计35759元总计:下欠35759元”并签字。后来食品经营部多次催款,公司和郭某都没还钱,食品经营部就告上了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界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和郭某一起还钱——35759元货款+利息(按年利率3.1%,从2025年1月24日起算到还清为止)。简单说:公司欠钱,监事签字也要一起赔!


三、核心观点:企业法律风险在哪?怎么防?

关键教训:个人签字=可能背锅!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两个大雷:

  1. “随便签个字”可能惹上连带责任
    郭某作为公司监事,在结算单上写“下欠”并签字,法院直接认定他“愿意一起还钱”。很多企业主觉得“员工/家人帮忙签个字没事”,但法律上,只要个人名字出现在债务文件上,就可能被当成共同欠债人。尤其像本案中,郭某微信聊天也认了欠款,更是铁证如山。

  2. 拖欠货款=白送利息+诉讼费
    公司欠3万多块拖着不还,结果不仅要全额付清,还得额外付利息(年利率3.1%),连诉讼费347元都要自己扛。现实中,很多小企业主觉得“拖一拖没事”,但法律对拖欠“零容忍”——只要没合同约定宽限期,一告就赔钱+利息

企业防坑指南(三招搞定):
第一招:债务文件只让“公司”出面,个人别乱签字!

第二招:货款别拖,30天内结清!

第三招:所有交易留“证据链”

一句话总结:企业欠债别指望“拖黄”,个人签字别当“帮忙”——规范操作省下万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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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按要求隐名处理,核心观点基于真实判决提炼,供企业日常经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