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合同不等于不存在劳动关系-界首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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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皖1282民初47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原告界首某资源有限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经营者为尚某,经营范围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2023年7月份,姜某到该公司从事换刀子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2月22日,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甲方界首某资源有限公司雇佣乙方姜某提供劳务服务,协议期限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2日,乙方遵守甲方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2024年7月15日,姜某在工作期间手部受伤。因赔偿未达成一致,姜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4年10月18日,界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结果:
法院确认界首某资源有限公司与姜某在2023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5元由公司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合同名称≠法律关系,企业务必警惕!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是:企业以为签了"劳务合同"就能规避劳动关系,结果法院根本不买账!
为什么?因为法院判断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用工情况,而不是合同叫什么名字。本案中,虽然签的是《劳务合同》,但法院发现:
- 姜某每天打卡考勤——受公司制度约束;
- 按月领工资——经济上依赖公司;
- 换刀工作是公司核心业务(再生资源加工)——属于公司经营必需环节。
企业常见误区:
❌ "签个劳务合同就能当外包,不用交社保"
❌ "用'临时工'名义招人就能躲开劳动法"
❌ "合同写清楚'不担责',员工受伤就和我没关系"
血泪教训:
-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仅要赔工伤,还可能面临: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工资)
✓ 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 工伤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动辄十几万) - 本案中公司连5元诉讼费都"白交",更别说后续工伤赔偿的大窟窿!
企业必做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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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玩文字游戏:
如果员工要坐班、打卡、服从管理,就老老实实签劳动合同!别幻想用"劳务""承揽"等名字蒙混过关。 -
管理要留痕:
- 真外包:必须有真实业务分包合同+独立结算凭证(如发票);
- 真员工: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岗位说明书要完整保存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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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岗位提前兜底:
对换刀、维修等易受伤岗位,务必:
✓ 购买雇主责任险(注意:普通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 培训记录让员工本人签字确认(但别写"受伤自负"——法院认定这种条款无效!)
划重点:劳动关系的认定就像"照X光"——合同是表面衣服,实际用工才是骨头!想靠一纸合同"隐身",只会让企业陷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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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再次证明:劳动纠纷不是"小事",一个疏漏可能让企业付出十倍代价。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护航,我们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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