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偿债务后持续追讨可避免诉讼时效风险 - 和县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企业因疏忽法律细节而“钱追不回、理说不清”的情况。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通俗易懂地教您如何防范这类风险——看完您就能明白,为什么“及时行动”比“埋头赚钱”更重要!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523民初464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6月16日,毛某向案外人张某借款50万元,约定月息3分,借期三个月,担保人为案外人李某。2017年4月28日,毛某出具给和县宁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一份收款收据,要求该公司代偿还张某50万元的借款本息合计657500元。2017年5月15日,和县宁某公司向张某汇款657500元,交易凭证用途写明“代毛某偿还借款”。此后,和县宁某公司在毛某起诉该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号(2019)皖0523民初1732号)主张抵扣该笔款项,但法院判决认为“毛某认为是借款,且对数额有争议,本案不予理涉,和县宁某公司可另行主张”。2021年1月21日,张某将对毛某的债权转让给和县宁某公司;2021年2月22日,和县宁某公司以债权转让为由起诉毛某,后因诉讼思路错误撤诉。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和县宁某公司诉求。但二审法院查明,和县宁某公司自2017年代偿后,曾在2018年、2019年多次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最终改判毛某支付和县宁某公司代还款657500元(但因双方未约定利息,驳回利息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避开诉讼时效“陷阱”?
这个案子表面是“谁该还钱”,实则暴露了企业最易踩的诉讼时效雷区——代人垫钱后不及时追讨,可能彻底丧失追偿权!
- 为什么一审输了?
一审认为:毛某2016年借的款,和县宁某公司2021年才正式起诉,超过3年诉讼时效。但二审翻盘关键在于:企业虽没直接“要钱”,却通过其他诉讼(如工程款纠纷)持续主张权利,法院认定“时效中断”。 - 企业必须牢记的3条铁律:
- “垫钱=埋雷”,当场约定还款规则
和县宁某公司代毛某还款时,只有一张收据,没写“何时还、是否计息”。结果二审只能拿回本金,利息全泡汤!教训: 代偿前务必签书面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利息、违约责任——哪怕对方是熟人,也要“先小人后君子”。 - “要钱”不只发微信,行动必须留痕
和县宁某公司赢在“持续行动”:在工程款诉讼中多次要求抵扣,还正式起诉过。企业自查: 您是否只口头催款?务必用邮件、函件、诉讼等方式留下证据,让“时效时钟归零”。 - “撤诉≠放弃”,但方向不能错
和县宁某公司第一次起诉案由错了(该用“追偿权”却用“债权转让”),撤诉后及时调整策略。提醒: 起诉前务必找专业律师把关,避免因程序错误白耗时间。
- “垫钱=埋雷”,当场约定还款规则
通俗总结:诉讼时效就像“债务保质期”——企业垫钱后,如果3年内不采取法律行动(发催款函、起诉等),法院可能直接“判您过期作废”。本案中,和县宁某公司因持续主张权利保住65万,但若当年工程款案中放弃抵扣,今天这笔钱就真打水漂了!
征和律师提示:企业法律风险常藏在日常细节里。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针对合同管理、债务追偿等痛点,设计“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护航,避开下一个“和县案例”。
(注:本文案例名称已按规范脱敏处理,核心法律逻辑源自真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