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补充协议务必明确履行期限,避免合同无法解除风险-凤阳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1民终116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9月29日,安徽省凤阳县长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某矿业公司)的股东变更为王某、上海备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占股份分别是60%、40%。2017年4月,长某矿业公司被政府责令停产。2017年12月22日,长某矿业公司作为甲方、江苏融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某能源公司)作为乙方、王某作为丙方、上海备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丁方,拟制了一份《项目合作经营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为基准日,基准日前甲方及其股东的投资为前期投资,基准日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获得开工许可作为乙方的后期投资,投资额相当于甲方30%股权价值,批准开工时乙方即应获得甲方30%的股权,在批准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由丙方转让18%给乙方,丁方转让12%给乙方,并按公司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人员进驻铁矿,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开工批准前除乙方因申请开工许可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其他所有投资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承担;乙方如在2018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开工许可,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该协议由长某矿业公司、融某能源公司、王某签章,上海备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签章。
2017年12月23日,长某矿业公司作为甲方、融某能源公司作为乙方、王某作为丙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开工许可批准后如果丁方未在原协议上签章,丙方自愿自行承担将30%股权转让给乙方的责任。
2018年11月19日,长某矿业公司作为甲方、融某能源公司作为乙方、王某作为丙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三方此前签订的协议继续有效,期限自动续展;甲方复工申请继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复工手续后,甲方、丙方按约定将30%股份转让给乙方。
长某矿业公司认为2018年11月19日的《补充协议》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起诉要求解除该协议。法院查明,融某能源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支付3万元采矿许可证延期报告费,2019年1月3日支付1万元延期评估费,2019年1月7日与长某矿业公司共同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办理延续手续。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驳回长某矿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补充协议》合法有效,长某矿业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是"复工许可没办成"的简单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合同管理中的致命漏洞:签补充协议时没写清楚"什么时候必须完成",结果想甩手不干都做不到!
为什么长某矿业公司会败得这么冤?
-
"没写时间"不等于"随时能撤"
长某矿业公司天真地以为:"协议没写办理复工的截止日期,对方拖着不干,我就能直接告他解除合同"。但法律明确规定: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时,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比如发书面通知说"请30天内办完")。长某矿业公司既没和对方协商补期限,也没正式催告,直接起诉要求解除,法院当然不支持。 -
对方确实在"干活",不算根本违约
融某能源公司虽然没在理想时间内办完复工,但确实支付了费用、跑过手续,说明人家在履行义务。法院认为这不构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长某矿业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合同。 -
把"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搞混了
长某矿业公司还声称对方"欺诈",想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但法律上,"欺诈"只能用来撤销合同(需在知道欺诈后1年内起诉),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企业常犯这种概念混淆的错误,白白浪费诉讼机会。
企业必学的3条避坑指南
1. 补充协议必须写死"Deadline"
无论是复工许可、交货时间还是付款日期,务必明确到具体年月日!实在无法确定的,也要写清计算方式(例如:"自本协议签订后90日内")。像本案中"期限自动续展"却不设上限的条款,等于给对方无限期"画大饼"的权利。
2. 想解约?先走完"催告程序"
发现对方拖延履行时,千万别直接起诉!正确步骤:
- 用邮政EMS寄《履行催告函》(写明"请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XX事项")
- 保留邮寄凭证和签收回执
- 等对方超过期限仍不履行,再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本案中长某矿业公司声称"书面催告被拒收",却拿不出有效证据,成为败诉关键。
3.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全员签字"
原协议中上海备某投资合伙企业未签章,导致整个协议差点无效(幸亏后续补充协议由王某个人承诺兜底)。涉及股权变更时,必须确保所有股东签字盖章,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节外生枝。
一句话总结:合同里没写清"什么时候办",法律就默认"随时能办"——企业想解约?先证明对方"死活不办"且你已给过合理机会!
专业支持让风险止步于签约前
很多企业总抱着侥幸心理:"先签了再说,出问题再解决"。但本案中长某矿业公司花了两年时间打官司,诉讼费、停工损失远超请专业律师审合同的费用。其实,90%的合同纠纷都源于签约时的3个疏忽:关键条款模糊、履行步骤缺失、救济措施空白。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合同审查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尤其擅长用大白话帮企业识别"文字陷阱"。更贴心的是,我们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体验模式——您可先提交1份合同试审,确认效果后再决定是否长期合作。从股权协议到采购订单,我们用"风险清单+解决方案"的直观方式,让您签约时心中有底,经营中远离纠纷。
(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