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否则难逃劳动关系风险-当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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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鄂0582民初10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月1日,当阳市某钢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杨某、李某作为乙方签订两份《钢构生产承包合同》,约定甲方提供厂房和机械设备,乙方负责钢构生产的抛丸、钻孔环节;乙方需自行雇人、管理工人并签订雇佣合同,甲方直接支付工资给乙方,乙方再向工人发工资。曹某经杨某介绍到该公司工作,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曹某的工资标准为每天200元,每月与杨某对账后发放,上下班无需打卡。他主要按杨某、李某的安排从事打磨、抛丸等工作。2022年1月至3月,曹某的工资由李某、杨某通过微信支付;2022年4月至10月,由某丙有限公司制作工资表,杨某代曹某签字确认后,某丙有限公司每月转账支付。2022年9月20日,曹某在从事李某安排的工作时受伤,住院26天。曹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当阳市某钢构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66000元及工伤待遇,但仲裁被驳回。曹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驳回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曹某与当阳市某钢构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企业想通过承包合同把工人“外包”出去以规避劳动关系风险,合同必须真实有效,不能只是“纸上游戏”。法院为什么没支持曹某的诉求?因为当阳市某钢构有限公司和杨某、李某签的承包合同是真实的——工人由杨某、李某实际管理、招用和发工资(前期微信支付,后期虽由公司代发但有杨某签字确认),公司没直接管工人考勤和日常工作。如果合同是假的(比如公司实际在指挥工人干活),法院就会认定劳动关系成立,企业可能要赔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等一大笔钱。
对企业来说,这就像“躲雨却淋湿”的陷阱:以为签个承包合同就能高枕无忧,但如果操作不规范,反而会引火烧身。尤其在工人受伤时,企业可能面临几十万的赔偿。怎么避免?记住三点:
- 合同要“真干活”:承包方必须实际管理工人(比如负责考勤、安排任务、发工资),企业别插手日常指挥。像本案中,曹某听杨某、李某安排干活,公司没管他几点上下班,这才算真外包。
- 工资别“越俎代庖”:工资尽量由承包方直接发(如微信、现金),如果企业代发,必须让承包方签字确认“这是替我发的”,并在转账备注写清楚,避免被当成企业自己发工资。
- 证据要“留一手”:签合同时拍视频、留聊天记录,证明承包方真在招人管人;工人进场时让承包方交雇佣合同复印件。别学本案被告,差点被说“合同是事后补的”——幸好有证据自证清白。
一句话总结:外包不是“挡箭牌”,真实操作才是护身符。企业省小钱搞假合同,可能赔大钱;踏踏实实按合同执行,才能真避险。尤其在建筑、制造这些高危行业,工人工伤风险高,更得把承包关系做扎实,别让“省事”变“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