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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不仅要还本金还要付高额利息,恶意转移财产需另案处理-肥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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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123民初106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7月至12月,肥西某公司通过邮件向深圳某公司采购油漆等货物。双方对账确认:2022年8月欠款108961.05元、9月欠款149836.87元、10月欠款125762.22元、11月欠款8356.35元、12月欠款18428.04元,合计411344.53元。深圳某公司已开具发票,并在2023年8月9日发邮件要求肥西某公司于8月15日前给出回款计划,但肥西某公司一直未支付。深圳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同时还主张胡某(肥西某公司相关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理由是怀疑胡某通过操作转移了肥西某公司资金。

法院判决:肥西某公司必须在10日内支付深圳某公司货款411344.53元,并从2023年9月11日起,以这笔钱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支付利息,直到付清为止。但驳回了深圳某公司要求胡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企业必须注意的关键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两个致命陷阱,企业稍不注意就可能多赔钱甚至败诉:

  1. 拖欠货款=自动叠加“高利贷”式利息
    法院明确支持按LPR的1.5倍计息(当前年化约5%-6%),远高于普通存款利息。很多企业觉得“晚点付没关系”,但拖一年可能多付2万多元利息。更关键的是,利息起算日从起诉日开始算——本案中深圳某公司2023年8月才催款,9月才起诉,白白损失1个月利息。
    企业怎么做?

    • 作为买家: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本案是“月结60天”),别心存侥幸。设置财务提醒,避免因疏忽拖欠。
    • 作为卖家:合同里写清“逾期按LPR 1.5倍计息”,并在到期后立即书面催款(邮件、函件留存证据),越早起诉利息损失越小。
  2. 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别指望在货款案里“一锅端”
    深圳某公司怀疑肥西某公司把钱转给胡某是“恶意转移”,想让胡某直接赔钱,但法院直接驳回。原因很简单:转移财产属于另一个法律问题,必须单独起诉行使“撤销权”(比如请求法院撤销转账行为),不能混在货款纠纷里解决。深圳某公司证据不足+搞错法律程序,白白浪费诉讼费。
    企业怎么做?

    • 一旦发现债务人转移资产(如资金转给关联人、低价卖设备),立即行动
      ① 保存转账记录、邮件等证据;
      7天内咨询律师,准备另案起诉“撤销转移行为”(法律有30天除斥期间限制!);
      ③ 别在货款案中纠缠,否则像本案一样竹篮打水。

为什么企业总栽在这两个坑里?

给企业的保命建议

  1. 合同写清楚:付款时间、逾期利息标准(直接写“按LPR 1.5倍”)、争议解决方式。
  2. 交易留痕迹:邮件下单、微信对账、发票签收全部存档——本案深圳某公司因证据齐全赢了货款,但因转移财产证据不足丢了第二项请求。
  3. 风险早干预:客户拖欠超30天,马上发正式催款函;超60天,直接启动法律程序。拖延越久,对方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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