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货款拖欠风险如何避免?关键在证据链完整 - 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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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783民初1010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月份以来,河北某公司多次从长垣市某加工部购买货物,交易习惯为先打款后发货。2023年2月14日,河北某公司员工王某通过微信与长垣市某加工部经营者李某沟通采购2000公斤耳带。因当天上午河北某公司会计不在,王某请求先送货下午转款,李某随即将送货单(显示数量、金额及共计货款37000元)及货物装车视频通过微信发给王某。王某回复:“让车送过来吧,下午会计回来之后,我给你转款。”长垣市某加工部于当日通过满帮优车货运平台向河北某公司交付了上述货物。后经长垣市某加工部微信催要,河北某公司未予否认欠付货款的事实但一直未按承诺付款时间支付,长垣市某加工部起诉来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河北某公司10日内支付长垣市某加工部货款37000元及逾期违约金3749.01元(2024年12月20日之后的违约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计算至付清之日),同时驳回了长垣市某加工部要求王某个人承担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日常交易中最容易踩的“坑”:口头约定+证据不足=货款难收回。法院为啥判河北某公司输?关键不是欠钱本身,而是他们拿不出反驳证据。长垣市某加工部赢在微信聊天、送货单、货运记录这“铁三角”证据链上,而河北某公司光说“没回执单就不认账”,但对方一出示聊天记录,他们连否认都不敢——这就好比你借了朋友钱,朋友拿出转账截图,你还硬说“没收到”,法官肯定不信。
对企业来说,风险点就藏在几个细节里:
- 别轻易破例“先货后款”:本案交易习惯本是“先打款后发货”,但这次因会计不在就松口“先送货”,结果对方拖了快两年。企业千万别为图方便改变规则,尤其对新客户,必须签书面合同明确付款时间,口头承诺等于没锁门。
- 证据要“随手存”:长垣市某加工部赢在及时保存微信记录、视频和货运信息。建议企业养成习惯:发货时拍视频留档,催款用文字(避免电话说不清),用“满帮”这类平台发货时,务必截图订单编号。这些成本不到10块钱,但能避免几万块损失。
- 员工行为≠个人责任:王某是普通员工,法院认定她只是履行职务,公司必须买单。但反过来说,如果企业没管好员工权限(比如让员工随便承诺“下午打款”),风险全得自己扛。所以,务必在合同里写清对接人身份,并定期培训员工“别替公司拍胸脯”。
一句话总结:生意再熟,也别省那张纸(合同)和几秒截图(证据)。货款拖欠90%源于证据缺失,而不是对方真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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