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保证期间超期担保人免责风险高-永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964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6月17日,永城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某汽车公司)和永城市某物流公司向王某借款20万元,借条约定借款期限24个月、月息1%,指定王某将钱转入王某账户,王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当天,王某向指定账户转款20万元。6月20日,两公司再次借款20万元,借条内容相同,王某同样转款20万元。借款期满后,两公司未还本金,仅付部分利息。王某起诉要求两公司还款付息,并要求王某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判决:永城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和永城市某物流公司需在10日内偿还王某40万元本金及利息(从2025年4月20日起按月息1%计算至还清日);但驳回了王某要求王某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未约定保证期间=担保“白忙活”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是:担保人“躺赢”免责,只因债权人拖太久!
法院为啥不支持担保责任?关键在“保证期间”。法律规定:
- 如果借条里没写明担保人要管多久(比如“担保期限2年”),默认只管债务到期后6个月。
- 本案中,借款2024年6月20日到期,王某却拖到2025年8月才起诉担保人,早过了6个月“保护期”。结果担保人王某一分钱不用赔,白纸黑字的担保签名直接“失效”!
对企业来说,这暴露两大风险:
- 你是借款人(像本案两公司):如果找人担保却漏写保证期间,债权人可能拖延主张权利,导致担保“形同虚设”,你独自扛债压力大增。
- 你是担保人(像本案王某):以为签了字就要背锅一辈子?别慌!法律给“后悔期”——只要合同没写明担保期限,6个月后你自动“脱责”。但反过来,如果你主动帮朋友担保,却因疏忽没约定期间,可能害朋友血本无归。
防范贴士:三招堵住漏洞
- 写清楚“管多久”:签借条时,务必注明“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2年”之类(最长别超债务到期日5年)。别嫌啰嗦,这是救命绳!
- 债权人盯紧时间:借款到期后,立即催款并书面保留证据(如微信、邮件)。超过6个月没行动?担保人很可能“跑路”。
- 担保人留后路:朋友找你签字,先问“期间写几年”;没写就要求补协议——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会保护清醒的人。
征和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企业日常经营中,类似“担保失效”的陷阱比比皆是:合同条款模糊、催款超时效、股权代持风险……稍不注意就损失百万。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您可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费,用专业方案把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让法律不再“事后救火”,而是“事前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