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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催收必须留证据否则难胜诉-当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6 当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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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29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0年7月31日,宜昌某公司与当阳某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承包服务合同》,约定由宜昌某公司为某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2年8月1日,前期物业管理费1元/平方米,电梯费25元/户/月。2021年11月6日,宜昌某公司与当阳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当阳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服务期限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1元/月/平方米,业主按年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经书面催缴3次仍不能足额缴纳的,每日应按欠费金额3‰支付违约金等内容。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宜昌某公司未能提供业主房屋面积的证据来计算具体物业费金额,也未提交书面催缴记录证明已履行合同约定的催缴程序,因此驳回了其要求被告岳某支付物业费2870.74元及滞纳金7020.13元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宜昌某公司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物业费催收不能“光说不练”,必须用证据说话。很多企业以为签了合同就能稳稳收钱,结果一打官司就栽跟头。为什么?因为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不是口头承诺或模糊记忆。本案中,宜昌某公司明明提供了两年多的物业服务,却因两个关键漏洞输掉了官司:

给企业的3条实用建议

  1. 费用计算要“钉死证据”

    • 从签合同起,就把业主房屋面积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测绘报告)存档,每年核对更新。
    • 开发票或缴费单时,必须写清计算过程(例:“房屋面积85㎡×1元/㎡×28个月=2870元”),让业主签字确认。别嫌麻烦——省这一步,后期可能赔上万元!
  2. 催缴动作要“全程留痕”

    • 别再用口头催缴!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如挂号信、短信/微信模板消息、APP推送),并在系统里自动记录发送时间、内容、是否已读。
    • 每次催缴后,截图保存。合同里写“催3次”,你就真得攒够3次完整记录,少一次法院都可能不认。
  3. 日常管理做“证据备份”

    • 每月整理一次业主缴费台账,异常情况(如拒交)立刻书面通知并留存副本。
    • 物业服务期间拍好现场照片/视频(比如维修电梯、清洁楼道),万一业主说“服务不到位”,你也有反击的武器。

记住:打官司不是比谁道理多,而是比谁证据硬。企业千万别把“我以为”当依据,要把“我有证据”当习惯。一次规范操作,远胜十次事后补救——毕竟,当阳这个案子已经证明,证据缺失的代价,可能是白干两年还倒贴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