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结算和举证不足导致工程款索赔失败-汉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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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572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8月15日,原告湖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与被告汉川市某仓储中心(甲方)签订了《汉川市某仓储中心常规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将汉川市某仓储中心项目的常规水电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工程内容按水电专业设计施工图包干,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执行,质量等级为合格;合同价款1950000元(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期为甲方室内地皮完工后40天内完成。截止2024年3月27日,被告汉川市某仓储中心已支付工程款375000元。但双方对工程质量和实际施工量存在争议,且一直未进行最终结算。原告因此诉请被告汉川市某仓储中心支付剩余工程款1575000元及利息,并要求被告晏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查明,被告汉川市某仓储中心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被告晏某;工程竣工标志牌显示竣工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但施工单位登记为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湖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工程干完了,钱却没拿到手,往往是因为没及时“算清楚账”和“留好证据”。原告公司虽然声称完成了工程,但和对方就质量、工程量吵了三年多,却一直没正式结算;打官司时又拿不出有力证据(比如验收报告、施工记录),法院当然没法支持他们的诉求。更可惜的是,他们连关键一步——申请专业鉴定——都没做,结果白白丢了150多万的工程款。
对企业来说,这简直是“血的教训”!建设工程最容易踩的坑就是:
- 拖延结算,埋下大雷:工程完工后,别等对方主动找你“算账”。必须主动发书面通知,要求双方签字确认最终工程量、质量和付款金额。拖得越久,对方越可能扯皮说“质量有问题”,甚至像本案一样,连施工单位都对不上号(标志牌写的不是你公司名字)。
- 证据不全,百口莫辩:施工中的每一张照片、每一次付款记录、每一份变更单,都得像宝贝一样存好。别光靠口头约定——本案原告连验收合格的证明都只有模糊照片,法院根本不认账。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证据再占理也赢不了。
- 个人独资企业,老板要当心:如果像被告晏某这样开个人独资企业,一旦企业欠债,老板可能要自己赔钱(本案原告就主张了连带责任)。所以务必分开管理企业账户和个人钱包,避免财产混同。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完工就结算:工程结束15天内,必须完成书面结算确认,双方盖章签字。
- 日常留证据:用手机拍施工过程、保存微信沟通记录、每次付款开发票——这些小事关键时刻能救命。
- 争议早处理:发现质量或工程量有分歧,马上委托第三方鉴定,别等打官司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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