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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工伤保险致员工工亡需全额赔偿-天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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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号:(2016)鄂96民终3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系罗某洋妻子,二人婚后育有一子,即罗某,一女罗某蒙,罗某蒙明确表示放弃在本案中对诉讼利益的请求权。罗某洋生前系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2013年11月21日10时10分许,罗某洋在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上班时突发昏迷,被送往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2013年11月22日,罗某洋的亲属为其办理出院手续,罗某洋于当天死亡。2014年4月30日,罗某向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罗某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4年6月9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局作出天人社工伤认字(2014)第042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规定,认定罗某洋为视同因工死亡"。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于2014年8月5日向天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2015年9月25日作出维持该工伤认定的决定。2014年10月11日,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书。2015年1月30日,天门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鄂天门行初字第00001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天人社工伤认字(2014)第042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罗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6月1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鄂汉江中行终字第00008号行政判决书,撤销(2015)鄂天门行初字第00001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2015年9月3日,张某、罗某向天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由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504491.50元。2015年10月28日,天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天劳人仲裁字(2015)21号仲裁裁决书。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书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天门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98.58元。罗某洋死亡后,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张某、罗某10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一审法院判令天门市新建某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张某、罗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丧葬补助金13191.50元,共计504491.50元,扣减已支付的10000元,还需支付494491.50元。公司不服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的核心在于: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员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企业必须"自掏腰包"全额赔偿,且不能以"员工自身疾病"或"企业经营困难"为由减轻责任。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员工自己身体不好,在家死亡,凭什么要我赔这么多钱?"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就"视同工伤"。法院明确指出,这个规定没有区分是工作原因还是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死亡"三个条件,就是工伤!

天门市新建某贸公司犯了三个致命错误:

  1. 没交工伤保险:这是最根本的错误!如果交了保险,这笔50多万的赔偿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几乎不用掏钱。
  2. 侥幸心理:认为"员工自己高血压导致死亡"可以少赔,但法律不认可这种说法。
  3. 拖延对抗:反复打行政诉讼想推翻工伤认定,结果不仅没成功,还白白花了诉讼费,拖延了时间。

给企业的三点血泪教训:

1. 工伤保险不是"可交可不交",而是"必须交"!
很多中小企业为了省钱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觉得"出事概率小"。但一旦出事,赔偿金额巨大(本案近50万),远超多年应缴的保险费。以本案为例,按正常缴费,企业一年可能只需交几百元保险费,却要承担50万赔偿,完全是因小失大!

2. "48小时"是生死线,但企业责任不可逃避
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病,即使送医后家属放弃治疗,只要在48小时内死亡,依然算工伤。企业不能以"家属放弃抢救"为由推责,法院明确表示这不构成减轻责任的理由。

3. 别拿"公司困难"当挡箭牌
本案中企业声称"债台高筑、濒临破产",想少赔点,但法院直接驳回:"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不能成为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的事由"。法律面前,大企业小企业一视同仁,经营困难不是违法的借口!

企业如何做才能避免这类风险?

工伤事故往往突如其来,但赔偿责任却可能让企业一夜回到"解放前"。别等到员工躺在医院才想起交保险——那时候,法律只会让企业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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