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不还地,企业可要求支付高额占用费-宜城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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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8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4年1月1日,宜城邓某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赁物为土地176亩和堰塘一口用于特种养殖,年租金共计89000元;一方违约必须支付另一方违约金,金额是每年租赁金的3%,即2670元;张某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的,宜城邓某农工贸公司可无条件收回土地。合同签订后,张某交纳部分年度的租金,2018年度,宜城邓某农工贸公司将土地租金标准500元/亩/年降为450元/亩/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张某尚欠合同内租金210374.22元和合同外土地占用使用费80200元,合计290574.22元。
法院判决结果:张某需分期支付拖欠租金21万余元;按原租金标准(80200元/年)支付合同到期后的土地占用费;返还176亩土地及堰塘;支付违约金2670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钱地两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土地租赁中常踩的"大坑":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既不交钱也不还地,企业维权困难。很多老板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其实风险往往藏在细节里。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给您划重点:
1. "口头约定"是最大风险源
本案中,双方合同写得清清楚楚:租金多少、何时交、违约金怎么算。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图省事,只签个简单合同,甚至靠"熟人面子"口头约定。结果一出问题——"他说要涨租金""我以为年底付",最后法院因证据不足判企业败诉。
企业该怎么做?
- 租金必须写明具体金额、支付时间(精确到"每年12月25日前")
- 千万别写"按市场价",要写死数字(如"500元/亩/年")
- 每次调价必须签补充协议,口头说的不算数!
2. 别等"欠款成山"才行动
本案张某欠了5年租金才被起诉,企业损失利息、土地闲置等隐性成本远超21万元。更危险的是,有些承租人会故意拖到企业资金链紧张时"耍赖"。
企业该怎么做?
- 建立"租金预警表":每月核对到账情况,超期3天发书面催款函
- 超期15天暂停水电供应(合同要提前约定此权利)
- 别怕"撕破脸":小金额欠款及时发律师函,比后期诉讼更省钱
3. 合同到期前30天是"黄金期"
本案合同2018年底到期,但企业拖到2019年才起诉,白白损失1年占用费。很多老板以为"合同自动续租",其实法律上到期就终止!
企业该怎么做?
- 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询问是否续租,不回复即视为不续
- 到期前15天:发《场地交接通知》,列明水表电表等细节
- 到期当天:若承租人未搬离,立即清点物品并录像(避免被反诉"强拆")
4. "占有使用费"比租金更狠
本案最值得企业学的点:法院支持了"合同到期后按原租金付占用费"。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没了,企业仍能按原标准收钱!但前提是——
合同必须写明:
"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继续占用土地的,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很多企业漏写这条,结果只能按"市场价"收,可能少收30%以上!)
四、给企业的特别提醒
土地租赁纠纷中,80%的企业败诉不是因为法律问题,而是证据缺失!务必做到:
✅ 每次收租金开盖章收据
✅ 微信催款后打印聊天记录
✅ 交接场地时双方签字确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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