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卖假“某某”纸巾被判赔3500元-马鞍山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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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5)皖0503民初796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某公司是第XXX号“某某”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在卫生纸、纸巾等商品上。2021年8月29日,经公证取证,含山县某超市以10元价格销售了一款“老款某某绿茶抽纸”。经某公司鉴别,该产品系假冒商品(因正品“某某”绿茶茉香抽取式面纸已于2016年2月21日停产)。被诉侵权商品与某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纸巾为相同商品,且标识完全相同,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含山县某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纸巾、销毁所有假货,并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3500元(远低于原告主张的10000元)。案件受理费40元,由超市承担14元。
三、核心风险警示:小超市卖假货,10元生意赔出3500元!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
- “不知情”不是挡箭牌:超市老板可能觉得“我只是卖一包10块钱的纸巾,又不是故意造假”,但法律明确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无论是否知情,都算侵权。就像你不知情买了赃车,警察照样要扣车一样。
- “小买卖”可能“大赔偿”:超市只卖了10元假货,却赔了3500元。因为赔偿包含两部分:
- 假货造成的品牌损失(比如消费者买到假货后骂“某某纸巾质量差”);
- 维权成本(公证费、律师费等)。法院虽没全支持原告1万元的索赔,但3500元对小超市仍是笔不小的支出。
- 公证取证“一抓一个准”:原告用公证员“伪装成顾客”买假货,全程录像封存。这种证据法院直接采信,被告连辩解机会都没有(本案中超市甚至没出庭,结果直接败诉)。
企业如何避坑?3招守住钱袋子
- ✅ 货源查清楚:
别贪便宜从不明渠道进货!要求供应商提供商标授权书,并核对商品是否在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内(比如“某某”商标只用于纸巾,不能卖“某某”矿泉水)。 - ✅ 假货早识别:
学会看商品细节:停产产品(如本案2016年停产的“绿茶抽纸”)还在卖?包装印刷模糊?扫码查真伪失败?立即下架! - ✅ 被告别逃避:
如果收到律师函或起诉书,千万别当鸵鸟!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收集证据(比如进货单、授权书),争取和解降低赔偿。本案超市因缺席审理,直接丧失抗辩机会。
结尾提示:
商标侵权风险远比想象中常见——从街边小超市到电商平台,一张假纸巾、一瓶假饮料都可能引来万元索赔。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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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款,让老板“一听就懂,一用就省”。
别等收到法院传票才后悔,主动防范才是企业长青的“隐形护身符”!
注:本文案例名称已按要求简化(如“含山县某某超市”改为“含山县某超市”),核心观点提炼自判决书,旨在普及风险常识,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