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车后经销商内部纠纷不能影响车辆交付-滁州返还原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案号:(2021)皖11民终111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陈某某在凤阳某谊汽贸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吉利博越轿车,价值12万余元,首付款4万余元,剩余8万元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车辆上好牌照(皖M×××××)后,陈某某将车借给王某飞使用。因滁州某通有限公司员工刘某波涉嫌职务侵占罪案发,王某飞将该车交给办案民警,民警随后将车开回滁州某通有限公司并交给公司人员。
法院判决:一审要求滁州某通有限公司返还车辆及证件给陈某某;二审维持原判,驳回滁州某通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别让内部问题"坑"了客户和自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经销商不能用"内部管理问题"当挡箭牌,拒绝向已付全款的消费者交车。
为什么滁州某通公司输了?
-
消费者钱已付清,车辆就是他的
陈某某通过二级经销商凤阳某谊公司买车,付了首付款、办了贷款,还上了牌照。这意味着车的所有权已合法转移到他名下。无论上游(滁州某通)和下游(凤阳某谊)之间闹什么矛盾——比如货款没结清、员工贪污——都和消费者无关! -
"内部纠纷"不是侵占客户财产的理由
滁州某通公司辩称:"车是员工刘某波犯罪后追回来的,我们有权扣着"。但法院明确指出:员工犯罪是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能拿客户的合法财产"抵债"。就像你家孩子偷了邻居家的钱,你不能直接把邻居家的电视搬回自己家。 -
合同关系要分清,别乱甩锅
本案有两条独立链条:- 滁州某通 ↔ 凤阳某谊(一级商对二级商)
- 凤阳某谊 ↔ 陈某某(二级商对消费者)
二级商没给一级商钱?一级商该起诉二级商,而不是扣着消费者已付款的车!
企业该怎么做?3个关键提醒
✅ 风险1:员工管理漏洞可能让公司背黑锅
刘某波作为渠道经理能轻易卷走车辆,说明公司对二级经销商和员工监管形同虚设。
→ 行动建议:
- 定期抽查二级商资金流水,要求货款直接打入公司账户(别让员工经手);
- 给员工明确授权范围,比如"无权处理客户已付款车辆",并在合同中写死。
✅ 风险2:混淆不同合同关系=自找麻烦
滁州某通公司死磕"我们没收到陈某某的4万元",但法院根本不care——因为陈某某的合同对象是凤阳某谊,不是他们!
→ 行动建议:
- 对外统一话术:"您付款给谁,就找谁负责",并在展厅公示合作经销商名单;
- 若二级商跑路,主动帮客户维权(比如垫付后追偿),比硬扛更省钱。
✅ 风险3:用违法手段"自救"反而罪加一等
扣车1年多才还,滁州某通公司不仅输了官司,还赔了诉讼费。更危险的是,如果车辆损坏,可能面临额外赔偿。
→ 行动建议:
- 遇到纠纷立刻找律师,别自己"执法";
- 建立应急资金池,优先保障消费者权益(省下的赔偿金远高于垫付成本)。
最后一句真心话
做生意最怕"因小失大":为省几万块管理成本,最后赔上口碑、客户甚至被罚钱。真正的风控不是事后补漏,而是提前把合同写清、把流程管严。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预防,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让专业律师成为您的"风险防火墙",比等官司找上门再补救更划算!